鹤壁鹤山法院公开宣判王某某等十人恶势力案件
2022-01-04 14:3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尤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以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宣传,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鹤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检察院移送起诉的王某某等十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的恶势力犯罪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密部署,安排了有经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该案涉及人数、犯罪事实较多,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逐一查证,对侦查卷宗进行多次反复查阅,对存在的疑点和难点要求加强补充证据。该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系某村党支部书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家族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采取恶劣手段垄断了当地煤矿的煤炭销售,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1年12月31日,鹤山区法院依法对十名被告人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的刑罚,表明了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加大了扫除黑恶斗争的力度和深度。通过公开宣判,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受害群众拍手称快,鹤山区法院2021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圆满收官。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