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强基导向 实现高质量发展
辽宁开展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
2021-12-26 08:30: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郝宁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和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明确用3年时间逐步实现人民法庭达到“五化”标准,并推出一批示范人民法庭,旨在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五化”建设具体指基础建设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和文化建设特色化。“五化”建设活动自今年开始,每年12月举行一次考核验收,确定一批达标的人民法庭,至2024年12月实现全省人民法庭全部达标。

  在“五化”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辽宁法院同步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示范人民法庭的评选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区分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结合综合性人民法庭和专业化人民法庭特点,根据工作成效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在已达到“五化”建设标准的人民法庭中遴选。示范人民法庭重点在审判质效工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革创新工作、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文化建设等7个方面表现突出的法庭中择优产生,旨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