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邻口角酿成祸端 冲动出手皆要担责
2021-12-21 14:32:29
 

  中国法院网讯(刘晴)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依法判决由李某赔偿陈某7531元,黄某赔偿陈某3766元。

  李某、黄某、万某、陈某系同村村民,万某和陈某因同村田土问题存在纠纷。2020年6月某日,万某雇请黄某在田里抽水,陈某在阻止抽水的过程中,与黄某发生了口角;万某雇佣的耕田机师傅李某亦与陈某发生争执,推搡拉扯间造成陈某受伤。之后,上述四人被公安机关带去调查问话,李某、黄某被行政拘留多日。

  黄某辩称,事件发生的缘由系陈某强行砸损万某的水泵,两人在拉扯过程中一同摔倒,自己并没有动手;李某则称,陈某无理取闹、咎由自取,两人之间的肢体接触均系陈某对李某辱骂、追逐、撕扯、推打的结果;万某称其从头到尾都不曾与陈某有过肢体接触。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因阻止黄某给农田抽水灌溉,与黄某发生推搡、拉扯;后又为阻止李某,在农田耕地便抓起田中稀泥扔向李某脸部,继而引发双方厮打。依据多方陈述以及公安机关制作的询问笔录,可以确认李某、黄某确对陈某实施了伤害行为,而万某多次拉架劝阻,未对原告造成实质伤害。李某、黄某以及陈某本人均对其损害结果的发生负有过错,经计算,陈某的损失为18828.15元,酌情确定由陈某自负40%的责任,李某、黄某分别承担40%、20%的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