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84个
2021-12-20 09:03:21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樊晓华 朱娜
 

  “我以为一二百块的事儿你们不会管,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钱给要回来了。”近日,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沟口子村村民反映该村村支委占用村民养老保险款、农村合作医疗款的问题后,县纪委监委及时调查处理,给予村支委叶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发力点。今年以来,河北省纪委监委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立足职责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压紧压实责任 系统一体推动

  瞄准民生“小切口”,紧盯群众“身边事”。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到重要位置,围绕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医保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

  主体先行,压实责任,同题共答。该省纪委监委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必答题”,定期听取各市纪委监委工作情况汇报,调度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压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细化分工,明确包联领导和完成时限,由班子成员“点对点”推动,上下贯通,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不到位问题,指导、督促、帮助市县推动问题解决。

  监督跟进,协同联动,同向发力。该省纪委监委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采取“建账—对账—督账—销账”形式,推动问题线索“存量清零、增量随清”,推进动态清仓。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线索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时移送、协查配合等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室组地”联动机制,各监督检查室督促指导联系地区,一市一档、逐一对账、定期督办、办结销账。驻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推动驻在部门履职尽责,形成监督监管协同,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聚焦痛点堵点 严查各类问题

  “拆牌子、扎胎、放气、砸玻璃……”今年5月,媒体曝光了河北省三河市燕郊个别停车场管理混乱,相关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随即,廊坊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对相关停车场存在的无正规公示牌、违规罚款等经营乱象展开调查,严肃处理了失职失责人员。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今年以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突出停车管理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聚焦审批、经营、收费等环节,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停车管理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目前,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194起,查结122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房地产领域清理规范工作开展联动监督、跟进监督,发现问题项目96个,其中94个已整改到位。强化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监督,全省排查出的387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

  与此同时,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由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领责领办、一案一策、跟踪督办。为确保取得实效,省纪委监委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重点督办、专人盯办、集中攻坚,对已办结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今年1至11月,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8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61人,党纪政务处分3490人。

  推动以案促改 提升治理效能

  推动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净化一个领域。河北省纪委监委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提升相结合、处理人与解决事相结合,统筹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成效。

  “异地就医难”“用药贵”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在河北省纪委监委推动下,今年9月1日,该省医保局全面取消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并与北京、天津、上海等30个外省(区、市)在住院、普通门诊费用结算方面,实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针对停车管理领域,督促推动省发改委牵头制定关于推动城市停车场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制度完善和有效治理;针对审批领域,推动省科技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分别建立科技项目立项“双盲”评审、产品抽样与技术检验“双盲”检验等机制,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人为干预。

  “站稳人民立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