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17日在昆明召开。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钟灵表示,《条例》结合云南实际,支持矛盾纠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化解矛盾纠纷,明确边境地区应当建立完善边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云南省政法委副书记吴朝武介绍,云南历来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近三年,全省共排查矛盾纠纷150余万件,调处120余万件,调处率达80%以上。2021年上半年综合满意度达95.57%,为历年最高。
“当下,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导致更多更复杂的社会矛盾产生,矛盾纠纷类型呈多元化发展的特点,原有的解纷途径显得形式单一、资源薄弱,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需求。”钟灵称,2021年11月24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条例》分为7章,包括总则、化解主体及职责、化解途径、衔接联动、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共54条。《条例》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规范: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制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理顺矛盾纠纷化解途径的关系,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联动机制,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保障制度,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其中,《条例》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鼓励律师、社会热心人士等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云南实际,明确边境地区应当建立完善边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和服务机构,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此外,《条例》支持矛盾纠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化解矛盾纠纷。吴朝武介绍,近年来,云南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推动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新发展。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互联网+纠纷化解”形式,实现矛盾纠纷网上流转、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打造“线上+线下”“现场+远程”以及“分、调、裁”有机对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