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努力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是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在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和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指导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性探索了以数字化改革为核心的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浙江三级法院围绕执行“一件事”改革,在提高执行效能、探索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和提高人民群众执行满意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2021年11月,浙江高院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也获评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首批最佳应用之一,成为全省数字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思维,在工作过程中探索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实践路径,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益参考。
一、以数字法治理论为指导,打造执行新实践
加强数字法治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完善数字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数字时代的法治建设,努力开展数字法治实践,总结数字法治经验,创新发展数字司法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是人民法院新时代的重要探索使命,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是浙江高院在上述背景下探索实践中形成的。
首先,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以数字法治规范性文件为指导。数字法治建设必须依规推进,规范是改革的前提:一方面,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浙江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方案》《浙江省政法智能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大改革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指导,并在2021年8月专门印发《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正式依规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另一方面,浙江高院与多家综合治理协同单位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为综合治理协同提供依据,如《关于深化网络协助执行和信息合作的通知》《关于协同推进网络查控司法协作和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纪要〉的通知》等。
其次,充分依靠数智赋能,打造数字执行工作新模式。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就是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以线下协同机制和线上数据、系统、业务流程一体化综合集成同步建设的模式,推动执行工作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全方位高效协同,构建“全业务平台通办、全时空“泛在”服务、全流程智能辅助、全省域资源整合、全方位制度变革”的现代化执行工作新模式。
最后,夯实数字法治平台基础,探索搭建智慧执行“大脑”。数字平台载体不断升级与技术保障持续优化是数字法治运行的物质基础,智慧执行平台不断升级是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过程中一个基础工作,目前已搭建起“浙政钉”“浙江法院办公办案平台智慧执行2.0”“浙江移动微法院”等高效的数字运行依托平台。在数字平台基础上,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努力探索以“平台+大脑”的模式全方位重构数字执行工作流程、多维度搭建起人财查控处置体系,将“执行指挥中心”打造为“数字管理驾驶舱”,发挥中枢作用,提升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水平,从而实现执行数字化、法治数字化。
二、构建现代化数字执行工作新机制
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机制建设等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的宏观方案。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探索以数字化改革理顺综合治理协作中的难点堵点,努力构建现代化数字执行工作新机制。
首先,努力通过数字联系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执行有力的一体化多跨协同联动机制。该机制的建立从横向联通相关协助职能部门,从纵向贯通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层级的执行协同层级,协同事项通过数字联系纵横直达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和协同部门内外融合、上下贯通难题,从而实现执行工作高效协同、推动实现执行工作从“求人求部门办事”到“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司法协助义务”理念的重大转变。
其次,通过数字网络努力构建跨行政区域的一体化集约执行新模式。通过执行事务线上并联式集约办理、关联类案指定集中管辖,司法辅助事务分段分类集约团队化办理等,推动执行工作组织架构和执行权运行体制机制的深度变革,实现司法资源跨域均衡配置,推动司法服务优质便捷、普惠精准。
最后,通过数字分享努力构建跨系统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常态化的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综合治理。
三、努力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新模式
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聚焦执行难的具体难点,按照“大场景、小切口”的思路谋划综合治理大格局下的多跨协同应用场景。首先,直接从执行难点出发梳理任务需求,选定综合治理大格局下的多跨协同应用子场景。从当事人需求、市场主体需求、法院需求、政府部门需求和社会治理需求五方面梳理出当下可以通过综合治理大格局解决的执行难各项顽疾,并有针对性的构建起综合治理合作下的多跨协同应用子场景。
其次,坚持统筹思维,由浙江高院统建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的多跨协同应用子场景项目。在实践中牢固树立全局思维,在执行“一件事”多跨协同场景应用建设中,从源头避免各市县碎片化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坚持中基层法院试点由浙江高院立项把关,在试点建设中做到项目不重复、资源能集中、质效高标准。
最后,坚持跟踪实效,打造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建设新模式。从2020年4月诸暨市人民法院试点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到2021年11月全省三级法院全部线上运行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从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一个子场景试点改革到执前督促、自动履行正向激励等21个执行“一件事”第二批子场景应用项目全面展开试点,浙江高院全程坚持只有验收合格的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试点子场景,才在全省统一推广,并全过程始终坚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高效改革模式,让数字执行法治的实践努力形成“实践—理论—制度—实践”螺旋式迭代升级。
优化数字时代的司法供给,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各级人民法院正不断探索的目标。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既是浙江数字法院建设的生动展示,也是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诠释。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的实践内容正在日益丰富,在未来也一定能为推动执行理论和数字法治理论的革新贡献更多理论智识和实践经验。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