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司法为民
2021-11-24 14:48: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高嵩
 

3月22日,抚顺两级法院干警参观铁岭雷锋纪念馆。胡波 摄

  “我们既要学习雷锋的精神,也要学习雷锋的做法,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习近平

  1960年至1962年,在辽宁抚顺两年多的军旅生涯,铸就了雷锋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他在日记里写道:“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我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正因如此,他把平凡的工作与党和国家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无怨无悔地奉献自己的所有。

  近年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做雷锋式法官”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打造“巾帼雷锋岗”品牌,开展驻村帮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雷锋精神,引领全院干警学雷锋、做雷锋。

  全心为民——

  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是雷锋在日记中写下的一段话。

  为人民服务是贯穿于雷锋一生中最明亮的旋律,是雷锋精神的核心。这也正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抚顺中院立案一庭以“提供便民诉讼服务、争创巾帼雷锋岗”为目标,将弘扬雷锋精神与立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干警在岗位上践行雷锋精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从2016年起,当事人在抚顺中院立案后,都会收到由立案法官发出的一条短信,内容包括立案日期、案号、承办情况以及法官联系电话等信息。这条短信不仅让当事人第一时间获悉立案情况,而且能够明悉诉讼办理相关事宜,减少了往返法院、多次联络法官的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使当事人一开始便感受到法院服务的方便与快捷。

  如今,抚顺中院已常态化开展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自助立案等一站式服务,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不跑腿”“少跑腿”。该院印发关于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的通知,严格规范立案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坚决杜绝各种增加群众诉累的不合理要求,充分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亲民、方便、有效,一站式服务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全国人大代表冯淑玲点赞抚顺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2020年,5741条立案信息准确录入,1.8万余册卷宗顺利流转,1.3万余人次来信来访无投诉,20余人次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及时到位……“巾帼雷锋岗”以微笑服务、用心服务、细节服务,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近年来,抚顺中院立案一庭荣立集体二等功,获省、市“青年文明号”,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多人获抚顺市雷锋式政法法官(干警)等殊荣。

  甘于奉献——

  应群众需要挺身而出

  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

  雷锋精神的本质是奉献,抚顺中院除自觉将雷锋精神融入到司法审判实践中外,还主动适应时代变化,积极拓展和深化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在脱贫攻坚与疫情防控的战场上,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村里1000多口人都认识曹小子,走在路上,大家都跟他打招呼。”90多岁的孙树奎、高永秀老两口提起曹小子满口夸赞。曹小子就是荣获“十大雷锋式法官(干警)”的抚顺中院司法警察、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子乡东腰堡村第一书记曹菊芳。

  2014年11月,抚顺中院与东腰堡村结成帮扶对子,选派了以曹菊芳为队长的3名同志组成工作队进驻乡村。工作队进驻后,先后走访300余户村民,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十余次,形成驻村帮扶三年规划。

  东腰堡村共有村民386户、1310人。村内有3个木材加工户和7个养殖专业户。电力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为此,工作队往返市、县、乡三级供电部门进行协调,最终由县供电分公司出资3万元,改造了村里的电力设备。

  为彻底解决村民饮用水问题,工作队邀请省级资质单位对全村的饮用水进行取样化验,并协调有关单位为村民重新打造一口深度近百米的自来水井。

  为防止水土流失,工作队还与村两委班子一起到县国土、水利等相关单位协调,争取资金40万元将村内1100延长米的水田渠道修建成永久性水渠。

  3年时间,工作队定期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指导村民妥善处理邻里、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等法律问题,成功化解一起积压多年的230户村民告村委会林地买卖合同纠纷上访案。

  到目前为止,抚顺中院对村内巷道及周边的17处田间作业路进行维修改造,修建“民心桥”,捐赠电脑、音响等物资,累计投入20万元。村贫困户现已全部脱贫摘帽。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听说村里缺少防疫物资,抚顺中院民二庭一位法官悄悄捐出20箱消毒液;法警徐峰坚决支持妻子前往武汉参加抗疫。他们正如雷锋在日记中写的那样:“当祖国和人民处在最危急的关头,我就挺身而出,不怕牺牲。”

  身体力行——

  让雷锋精神薪火相传

  “弘扬雷锋精神,争做雷锋式法官群体”的巨幅标语、“雷锋式巾帼文明岗”桌牌、雷锋半身塑像、雷锋为民服务的照片……走进抚顺中院,随处可见“雷锋”标识。

  抚顺法院网上,“学雷锋在线”栏目记录着法官们践行雷锋精神的点点滴滴……

  抚顺中院把雷锋纪念馆作为教育基地,坚持不懈地用雷锋精神建院育人,每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邀请雷锋团战士走进法院开展“一日接待”活动,举行雷锋同志塑像揭幕仪式,组织以“弘扬雷锋精神,传承榜样力量”为主题的宣讲会,让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如今,抚顺中院已成为培育“雷锋”的一片沃土。多年来,抚顺中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已有200余人次深入社区、学校、军营、企业等开展法律服务讲座,为近800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受众覆盖10万余人。

  近年来,抚顺中院大力弘扬雷锋“为人民服务”精神,争做司法为民标兵、亲民爱民模范;弘扬雷锋“螺丝钉”精神,努力争做“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竞赛标兵、爱岗敬业模范;大力弘扬雷锋勤俭节约、大公无私精神,争做反腐倡廉标兵、公正司法模范。

  2005年以来,抚顺中院每年都在全市法院评选雷锋式法官(干警),至今已有156名干警获此殊荣,一幅学雷锋、做雷锋传人、立足岗位践行雷锋精神的法官群像正在抚顺大地矗起。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