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围绕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在根治欠薪问题上大胆探索、积极行动,让农民工告别“忧酬烦薪”。今年3月至8月,该院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39件,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352.88万元,执结到位率达100%。
开辟“绿色通道” 案件办理讲速度
3月18日下午,淮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江苏苏州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到24小时,淮安区法院速裁庭联合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现场监督工程总包单位,向22名农民工发放工资共计71650元。
从接到投诉线索到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仅用了不到24小时,这得益于该院开辟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
在立案环节,通过口头立案、电话立案、网上立案等,确保当即立案、当日立案、当即转办。案件审理中,采取优先开庭、简化裁判文书等方式,做到及时审理,及时判决,保证农民工当天甚至当庭就能拿到裁判文书。执行部门采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措施,第一时间实施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确保兑现农民工胜诉利益。目前,该院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执行平均用时不到5天,实际执行兑付比例达100%。
构建“联动机制” 权益保护拓广度
区劳动监察大队:“ 区法院速裁庭芮东俊,又来新案子啦。”
区法院速裁庭芮东俊:“ 区劳动监察大队,收到,还按老规矩来。”
8月31日,安徽某公司10名农民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中铁十九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计84455元。接到投诉后,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在“欠薪纠纷联动机制”工作群里 淮安区法院速裁庭庭长芮东俊。
根治欠薪联动机制工作站成立以来,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行政、司法执法效率和水平,逐步构建起涉农民工欠薪纠纷监督、调解、诉讼、执行直至依法追究欠薪单位(个人)刑事责任的一站式处置模式,有效解决了涉农民工欠薪纠纷中职能部门协作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坚持“民刑并举” 打击拒执强力度
“判决如下:被告人汪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月5日,淮安区法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当庭宣判。汪某是淮安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2018年8月,汪某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的同时拖欠徐某等109名员工253万余元的工资。徐某等人向人社局投诉,人社局依法责令汪某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但其拒不支付,并携带10万余元现金逃匿至外地。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汪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9年12月,汪某在贵州省余庆县被当地警方抓获。
“我们加强信用惩戒,及时将欠薪单位(个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至联动部门。”根治欠薪工作站站长芮东俊认为:“通过联动采取罚款、拘留、搜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可以有效制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该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先后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5人次,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件,判处2名犯罪分子有期徒刑,有力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加强司法救助 纾困解难显温度
今年春节前,该院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在本案中,被执行人虽有心却力不足,家庭条件也极其艰苦,缺乏支付能力,致使申请执行人拿不到工资,生活陷入困境。”该案执行法官赵志群及时进行司法救助,通过一场线上谈话,确定了执行标的额、救助金额,并将执行款和救助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让他们能过个好年。
该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因无法及时获取工资报酬导致生活面临困难的农民工,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及发放司法救助等措施。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该院共为230余名农民工减免诉讼费用、帮助联系提供法律援助310余人次。
此外,淮安区法院通过线上线下强化宣传造势,着力打造立体普法格局,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工人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