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家要拆迁了,欠款马上能还清了”
2021-09-22 09:10:42 |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在纪录片《是这样的法官》中,“老赖”利用家人拖债引发广泛讨论。在我们的日常印象里,被执行人赖账不还等现象时有发生,然而,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的两起案例中,我们看到了被执行人的诚信与担当。他们虽自身经济困难,却一诺千金,坚持还款。

  一诺20年,年逾古稀的她终于还清欠款

  “有生之年,我总要还清债务才能心安。”

  90年代,陆某在嘉善做生意失败,欠下了70余万元的债务,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来因为无力支付欠款成了被执行人。

  承办法官回忆,当时陆某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身边已无积蓄,却非常坚定且诚挚地说:“该还的钱我一定不会赖,可仅靠退休金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能否跟对方商量慢慢还,我可以打零工挣钱,我愿意让法院扣留并分配退休金,只要给我留点生活费就好。”看着陆某态度真诚,承办法官答应了她的请求。

  寒来暑往,转眼14年过去了,被执行人陆某从未间断过还款。每个月她都会准时将退休金汇入卡中供法院在各执行案件中作分配。唯有一次,陆某患病需要花钱治疗,她无奈地向法院申请提前预支生活费,面对承办法官的柔性执法,陆某表示,自己有生活费就够了,其余的经济困难她都可以克服。只要还能劳动,就要努力挣钱。

  “法官,我住的老房子要拆迁了,欠款马上能还清了!”最近,拿到拆迁补偿金,陆某选择第一时间赶来法院一次性支付了剩余欠款。拿到结案通知书的那一刻,她如释重负、双手颤抖,眼泪在眼眶中打转,也对嘉善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多年了,今天终于还清了钱,这下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陆某的语气中难掩激动之情。

  农村住房拆迁,她主动一次性履行欠款

  2012年5月,朱某某驾驶摩托车不慎与侯某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侯某某九级伤残。经海盐法院判决,朱某某应赔偿侯某某16万余元。2013年12月,侯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当执行干警来到朱某某家调查时,发现朱某某家房屋破旧,她自己也正在家中养病。通过走访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朱某某患有肾炎,一劳累就发病,所以时常住院,这次在医院住了10多天,前两天才刚出院。前几年朱某某的儿子做了点小生意,因经营不善,欠了很多外债,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邻居们都说朱某某是个勤劳的人,身体好一点就去打零工,而且她向来言出必行,不会是赖账的人。

  “我撞了人,我一定不会逃避责任的。”朱某某表示现在家里经济困难,希望对方信任自己,自己一定努力打工来还钱。伤者侯某某得知这一情况,也十分体谅朱某某的难处,后来,双方达成每季度支付2500元,一年共支付10000元的分期履行协议。

  达成执行和解之后,朱某某信守承诺,靠着打零工每个季度均主动汇款2500元到法院,从2014年开始到2021年的八年间从未间断。

  “法官,我们家要拆迁了,伤者也不容易,我打算卖掉其中一套拆迁安置房,一次性付清剩下的赔偿款。”近期朱某某家里的农村住房轮到拆迁,她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一次性付清了剩余执行款。案件顺利结案。

  没有逃避,没有东躲西藏,不管条件多么艰难,朱某某选择了做一名坦坦荡荡、受人尊敬的诚信者,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诺千金。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