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法院四案并调 快速高效为企业“减负”
2021-09-18 20:33:30
 

  中国法院网讯(张萌)9月15日下午2点,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一片繁忙景象——讲法理、辨是非、定纷争、记笔录、达协议……加班的劳累并没有影响法官调解案件的脚步。原来,这是起四案并调的涉营商环境案件。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从立案到达成协议,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洛宁法院民事庭在受理这几起涉企纠纷案件时,充分考量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将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积极推进案件调解工作,保障各方权益。

  2015年、2018年两个时间段,因经营发展需要,洛阳某热力有限公司和甘肃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均有相关业务往来,几名原告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因该热力公司内部股东变化等原因,以上债务均为按约定履行。2021年8月底,几家企业分别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企业贷款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洛阳某热力公司诉至洛宁法院。

  洛宁法院法官张海萍和杨鹏飞分别受理了同一被告的两起案件,为最快也最大程度保障双方利益,在向被告送达完相关法律文书并经由几方同意后,两位法官决定将四起案件合并调解。15日一早,原被告按照约定,统一到达洛宁法院调解室,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根据几方的争议和调解意向,并综合考虑如何有利于企业未来发展,将双方纠纷进行实质性化解,向其讲清长时间诉讼、判决、执行中间的利害关系,直至下午1点钟,双方表示愿意达成协议,但又因为一些细小的问题出现了新的分歧,法官数小时“调处”已精疲力尽,考虑到双方企业本就因疫情等原因举步维艰,如果放弃此次调解,此案可能还得需要一段时间,双方损失会继续扩大,这就与调解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两位法官决定再“拼一拼”。“几个案件都不是小标的额,几十万到上千万不等,企业只有继续往好的方向发展,我们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如果把诉讼、审理的时间精力都放在生产经营上,结局必定是好的,而且你们几个企业之后仍会有业务往来,都彼此留个合作空间,这才是我们今天坐在一起调解的最大目的……”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在3点钟,几名原被告分歧缩小,意见趋于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脸上均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对两位法官的专业与耐心甚是称赞。

  四案并调,节约了诉讼成本,能让企业双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发展运营上,达到共赢。审判工作中,洛宁法院将始终树牢司法为民宗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把维护企业经营发展作为执法办案出发点、落脚点,换位思考、速审速执,为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