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勇 袁斯潮)“太感谢你们了,帮我拿回工程款,这下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通过巧执行,帮助黄某追回工程款460万元,黄某打完领条激动地对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黄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岳阳某置业公司起诉至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仍未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立即联系黄某,了解到被执行公司拖欠工程款中包含了农民工工资,因置业公司未还工程款导致黄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现亟需资金周转。
向置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后,执行人员及时查控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并到现场全面调查置业公司的财产状况。
执行人员到置业公司经营场所实地调查,积极约谈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发现该公司在销售房屋,仍在有序经营运转中。置业公司表示,目前公司经营困难,不能全部支付现金,但是愿意与申请人和解,解决问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协商。由于建设工程牵扯多方面的人和事,置业公司想一次性将其牵涉的工程建设问题全部谈妥,协商过程中纠缠法院未判决的150万元工程保证金,导致分歧过大,双方未达成一致。
了解到置业公司有还款能力,执行人员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一方面,对置业公司施压,因置业公司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措施。另一方面,了解到置业公司的现状与和解意愿,执行人员积极制订双方可接受、可操作的和解协议。置业公司积极主动到法院协商。充分考量被执行公司有房屋出售、申请人亟需资金流转的情况,一个以房抵债和支付部分资金的调解方案的框架呼之欲出。经过执行人员背对背、面对面的协商,经过三天的多轮磋商,双方终于同意被执行人以7套房屋和支付100万元现金偿还460万元的工程款。置业公司现已将100万元现金汇入法院账户。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