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多举措做好志愿者工作,助力贵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大局,取得良好社会评价。
一是持续强化督导落实。为确保志愿者工作落到实处,贵溪法院在严格执行全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对志愿者工作的督导落实。精心挑选思想意识和综合素质俱佳的干警担任志愿者,提前制定志愿者值班安排并报送市相关部门。同时作出原则性要求,志愿者干警必须着装规范,热情服务,遵章守纪,切实维护法院形象,党员干警必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院相关部门对志愿者工作情况随时进行抽检,对市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和改进,督促干警在志愿者工作中尽心尽责。
二是着力提升工作实效。为促使志愿者工作实效最大化,贵溪法院针对志愿者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内涵,将社会效果作为目标导向。要求志愿者干警在纠处各类不文明行为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行为人进行教育和劝导,提高群众文明意识,以志愿者工作为契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净化责任区域的社会风气,进一步降低不文明行为发生率。同时为保障志愿者干警高效工作,院相关部门根据天气因素及时发放防暑药品、饮用水等物品,为志愿者干警履职做好后勤保障。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志愿者工作中,贵溪法院高度注重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努力打造特色亮点,指派法律水平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干警投入普法送法活动,推动普法宣讲活动进乡镇、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以多种多样的形式为基层干部群众带来“法治大餐”。在普法活动中,志愿者干警以真实案例为素材,根据宣讲对象精心制作普法内容,现场发放普法资料,互动解答法律问题,营造尊法守法崇法社会环境。切实利用志愿者工作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拓展志愿者工作社会影响。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评议。贵溪法院根据“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在志愿者工作中持续强化为民服务力度,将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评议覆盖志愿者工作全过程。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志愿者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相应改进和调整。对志愿者工作中获得的诉求和意见,属于本院工作范畴的尽快研判和处理,不属于法院职能的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和部门。志愿者工作目前已成为贵溪法院听取民意、沟通民意、连接民意的重要渠道,为群众解决 “急难愁盼”贡献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