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伟)9月15日,贵州全省28家法院对37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图为修文县人民法院宣判现场。张伟 摄
贵州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79名被告人定罪处罚。其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核心罪名的诈骗罪13件26人;涉及上游犯罪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22件51人;涉及下游犯罪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2人。
在判处的79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0人,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0年零10个月;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9人,其中判处缓刑的12人,判处罚金共计135.9万元。
在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形式多样,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中奖信息,虚假博彩、网络刷单,虚构身份、冒充“大款”恋爱等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两卡”或者“四件套”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金额高达8亿余元。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给民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同时催生了大量上下游犯罪,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的违法犯罪黑灰产业链条,严重侵犯民众合法权益。
贵州全省法院积极回应民众新期待,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通过“强化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形成有力震慑”“强化建章立制,确保打击治理质效”“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举措,依法严厉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切实维护民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刑事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数据显示,2021年1月1日至8月31日,贵州全省法院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案件867件1808人,涉案总金额22.93亿元。一、二审共审结618件1084人,其中,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3件24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5件7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案件9件17人;收买、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件20件4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467件72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14件47人。
一、二审审结的案件中,判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4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被告人62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923人,判处拘役的被告人13人,判处缓刑的被告人86人;判处没收财产3616.08万元,并处或单处罚金898.5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1677.03万元。
下一步,贵州全省法院将坚持积极刑法观,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关联犯罪实行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彰显刑罚的功能;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判,防止审理拖延和案件积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