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彭马助在洪山区法院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就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进行调解。陈敏 摄
“在法院调解案件时,很多群众基于我公证员的身份给予我信任,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不辜负他们的信任,帮助他们尽快化解矛盾,不打官司就解决问题。”谈及这份调解员的工作,彭马助感慨地说道。
彭马助是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担任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执业公证员。2018年初,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全省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彭马助作为全省首批特邀调解员被派驻到洪山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至今共接收法院立案庭转办案件2970余件,其中调解成功1500余件,将许多矛盾化解于诉前,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帮助法院缓解了办案压力。
2020年7月,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件交到彭马助手中。该案的原、被告长期生活在四川,原告的父亲因病去世后,在武汉留下了3套还建房和50万元存款,而对于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原告的父亲生前并未安排。房子的钥匙在原告姑姑手中,姑姑长期将这几套房屋出租并收取租金,父亲的50万元存款也被姑姑取走另存他处。因不满于此,原告将他的姑姑和姑姑的儿子告到法院,要求他们归还父亲的遗产。
这个案子第一次调解时并不顺利,被告情绪激动,认为原告从没在他的父亲面前尽过孝道,就连他父亲过世也没能回来见一眼,根本没有资格要求继承他父亲的财产。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执不下,第一次调解在激烈的争吵中不欢而散。
“家事纠纷往往掺杂了许多人情伦理因素。所以每当遇到这类案件,我都会尽最大努力去调解,争取将纠纷化解在诉前,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基于这样的想法,彭马助没有放弃,在第一次调解失败后,继续尝试给原、被告打电话,说服他们进行第二次调解。
接到彭马助的电话后,被告在电话中向她哭诉自己的委屈,彭马助耐心地听着,并未打断。她知道,此时的倾听是对被告最好的帮助。等被告情绪稳定了之后,彭马助告诉被告,原告的父母虽然早已离婚,但原告的父亲没有再婚,也没有其他的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原告确实是他父亲财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请被告再认真考虑是否接受调解。
在与原告的通话中,彭马助从情理上劝说原告,他的父亲生前主要是被告在照顾扶助,丧事也是由被告料理的,请原告认真考虑是否可以给予被告一些经济补偿,毕竟血浓于水,双方还是亲人。
经过前期的沟通工作,第二次的调解气氛明显缓和了很多,经过几轮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给予被告10万元的补偿,被告返还原告父亲的50万元存款,并将他父亲的房屋钥匙移交给原告。双方办好以上交接后,原告将亲笔书写的撤诉申请书交到了彭马助手中。
彭马助说:“即使是个酸柠檬,也要设法把它做成甜果汁。如果我的努力能让群众满意,那将是我工作中最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