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运用监管系统督促办案进程。 高黎丹 摄
“坚持执行工作的改革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全力化解群众涉执‘急难愁盼’问题。”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对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进一步优化升级,建立起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执行案件无纸化”和“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的“一体两翼”运行新机制,让执行过程可视可控、执行效果可感可触。
■一键同步,打破时空限制线上线下壁垒
“吕法官,那辆黑色的帕萨特我总觉得好熟悉。”一次外出办案途中,警车内的李军看着前面的一辆车心中有疑惑,当即拿出移动办案终端Pad对车牌号进行查询。
“看我这个记性!”刚把车牌输入移动执行系统,车辆信息和案件情况立即呈现在Pad屏幕上,前车果然是已被查封但还没被扣押的被执行财产。确认无误后,法官吕全兴当即联系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当地派出所协助控制车辆。十来分钟后,借着等红灯的机会,吕全兴和李军在援助民警的帮助下迅速控制住车辆。
被执行财产的及时发现得益于锡山法院执行的信息化。2020年8月,锡山法院执行案件中间库投入运行。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有纸质材料一经生成,立即集中扫描为电子卷宗引入办案系统,纸质卷宗全部进入中间库集中管理,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实现执行过程全程留痕。
锡山法院执行局内勤包晓晴是无纸化执行的“最大受益人”:“以前我们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公安机关有了反馈后,我要在工作群里问是谁的案件。法官们人均执行案件500多件,案子太多一时回忆不起来。我常常大半夜回到办公室查询,然后再通知承办人去与公安机关交接。现在随时随地就能将被执行人信息匹配到案件,相关情况一目了然。”
除了具有随时查阅实体卷宗功能,中间库还能实时拍摄现场执行过程并回传。配合便携式打印机,执行干警现场还能制作笔录及生成文书,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2021年年初,执行局快执五组组长李凯凯“光速”执结了一个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尚在服刑,李凯凯事先与村委会联系,与被执行人的哥哥见了面。“你们是法院的不错,但说我弟弟要交罚金,总要有个凭证吧?”面对被执行人哥哥的质疑,李凯凯当即从中间库调取了原审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被执行人的哥哥没有迟疑,帮弟弟缴纳了罚金。收到钱款后,李凯凯现场制作了执行笔录并生成了文书,原先需要两天时间办结的事项,现在连赶路在内半天就能解决。
锡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潘洪峰介绍,除了提升了效率,全面推行执行“办案无纸化”后,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手机在“微执行”小程序中随时了解案件进程、提供执行线索,及时与办案法官联系沟通,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执行立案信息、执行案款到账信息由系统自动向申请执行人发送短信,主动公开案件进展情况,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严格指令,为“指挥中心”搭建要素管理闸口
“执行干警不再接触纸质卷宗材料,直接通过设备终端查看使用电子卷宗,这是执行无纸化的1.0版本。无纸化执行绝不能止步于此。财产见底和压缩办案用时是执行案件的两大关键,前者决定质,后者决定效。”2020年11月,在潘洪峰的带领下,锡山法院执行局以“无纸化”为起点,进行了办案模式2.0版的创新:电子卷宗归拢后,中间库迅速抓取卷宗中“财产查找”和“办案进度”两方面数据,并将数据及时反馈给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研判财产有没有查到底、案件进度有没有迟延,在此基础上发出繁简分流、程序流转、事项交办等指令。
“按照规定,案件前期要完成财产查控、限高、线索核实、现场执行、告知申请执行人等八个规定动作并经过执行指挥中心的‘认证’才能进入下一个流程。我记得我有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国外,当时我想,得让被执行人回国才能执行啊,所以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结果指挥中心节点管理专员根据系统反馈认为这个案件还没有完成规定动作,指令案件禁止进入下一步流转。”锡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陆文辉谈起自己被执行指挥中心“拒绝”的经历,他显得很高兴,“指令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主任也不会例外。”
除了普通交办指令,执行指挥中心还会根据突发情况发出“特殊”指令。
“请实施三组报告所处具体位置,有一项紧急协助执行指令需要处理。”2020年10月,远在云南昆明的执行干警贺豪杰接到执行指挥中心发出的信息后,立即回传具体方位,不久便收到了协助执行的指令和对应案件的电子卷宗。
就在前一天,为了对昆明一家工厂内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锡山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贺豪杰、杨智勇前往昆明出差。评估结束准备回程时,执行指挥中心要求他们立即赶往位于昆明和大理的两个公司,协助执行其他案件的两笔到期货款。
“情况确实紧急,尤其是赶到大理那家公司的时候,公司货款马上就要打出去了。由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都被我们冻结了,为了规避执行,这家公司准备把货款打到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账上。如果转账成功,即便可以追回,也将浪费不少时间。”贺豪杰回忆说,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被协助执行公司的财务如实告知情况,配合进行了谈话并同意将货款支付到法院账号,谈话过程和笔录也被实时传回中间库保存。
“中间库就是数据库,执行指挥中心就是CPU,执行人员根据CPU指示‘照单干活’,质效自然提高。”谈及推动执行质效提升的一个个案例,潘洪峰打了个形象的比喻,说明无纸化执行迭代升级后,依托于中间库,执行指挥中心“最强大脑”和执行实施“最强团队”得到了更强有力的融合。
锡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中间库管理的精准抓取、规范高效,锡山法院还自行研发了中间库采集软件,强化入库材料自动智能识别功能,实现入库“立等可收、交接便捷、全程留痕”,既能满足工作规范,又不给执行人员增加额外负担。
■节点控制,为案件监管系统提供数据参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间库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为案件监管系统提供数据参考。2020年11月,锡山法院研发出无纸化执行运行监管系统。系统后台实时抓取查控移送表、分流表、评估拍卖审批表等案件关键词,就能够精准定位在办案件所处流程节点。
经过科学设计,执行过程被进一步分解为查控、快执、实施、裁决等工作节点,并明确每个节点工作时限,全流程压缩办案周期。规定从快执团队流转至终本团队的办案周期为45天,从快执团队流转至实施团队没有评估拍卖的办案周期为75天,有评估拍卖的办案周期为270天。
“开始我们经常会收到案件即将到期的系统预警信息。由于预警信息同时会推送执行局局长,哪怕领导不批评我们,我们的压力也很大。”执行干警们谈到节点管控后的压力,“但我们认识到,执行工作不能选择趋易避难,应该尽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去执结全部案件。信息化数字化时代,执行干警不能再被动适应系统,应该主动运用信息化系统实现执行工作增质增效,实现从事务性工作中的解放。”
经过半年实践,李凯凯等干警摸索出了主动适应、运用好监管系统的方法。8月初新收的22个执行案件,李凯凯组在三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执行前所有准备工作,包括送达执行通知书、完成网络查控等。收到财产反馈后,快执五组将财产所在地、需要采取的措施一一输入表格,在组内统筹安排好工作,坚持清单式推进。
2021年5月24日,终本案件管理室收到了当事人提供的一条线索,被执行人可能在某银行开设了账户,请求尽快查证并申请对已经终结执行的案件恢复执行。“这个被执行人不仅有终本案件,还有不少正在执行的案件,如果这一线索被查实,可能可以执结一批案件。”锡山法院执行局终本室干警沈静在出发前往某银行的同时向执行指挥中心作了汇报,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监管系统发现正在执行的这批案件已经处于“临期”状态,立即向各承办人发出指令,要求他们与沈静保持联络,提前制作文书做好扣划准备。
“某银行属于‘小众’银行,我们发起总对总查控时,系统尚未关联这类银行。要不是当事人提供线索,我们很难发现被执行人开设的新账户。我到现场后,账上还有5000多万元,我们院的案子一揽子解决了。”采访中,沈静谈起这次“酣畅淋漓”的执行。
“执行监管系统让执行人员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效率大幅度提升。”潘洪峰介绍,自监管系统运行以来,锡山法院已对4189件案件进行全案全程监管,今年以来,已全部消灭12个月以上未结执行案件。
无纸化执行更新升级办案模式取得了执行案件质效双提升。数据显示,开创无纸化执行之前,锡山法院执行局年收案7000余件,10个执行法官人均办案近600件。无纸化执行以来,2021年1月至6月,锡山法院结案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21.29%;结案平均用时67天,同比缩短38天;执行完毕平均用时33天,同比缩短24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这一核心指标始终保持在100%。
“无纸化执行办案模式2.0的内核是执行管理,但外延是执行服务。无论执行手段和方法如何更新,只有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执行时间更短了、执行效果更好了,才是好的模式。”潘洪峰介绍,“司法为民理念下,新办案模式注重了很多提升当事人体验感的细节。包括在网上办理财产查控、评估拍卖、制裁惩戒措施的同时,相关信息同步推送案件当事人,包括在节点时限上规定除法定情形外,执行案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应发尽发。”他认为,以“无纸化”为起点的智慧执行之路还很长,法院执行局将不断探索,努力实现执行的数字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