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磨难挫折中成长,在攻坚克难中壮大。艰苦卓绝、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对人民法院来说,百年党史就是最好的营养剂,我们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学懂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法院干警坚定政治立场,铸牢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凝心聚力、履职担当,自觉投身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司法之魂。百年党史蕴藏的党的“成功基因”与“胜利密码”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之魂。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必须处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另一方面,党的绝对领导也是全方位和全覆盖的,必须贯彻到人民法院政治、思想、组织、监督等各方面,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是要在悟思想中加强理论武装。深刻认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有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行动自觉。在推进反腐败斗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常态化、队伍教育整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政治功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确保司法权这个“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三是要在加强自我革命中筑牢政治忠诚。学习党史,就要传承我们党勇于自我革新的传统,增强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能力。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杜绝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破除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司法之根。百年党史是一部践行初心使命,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毛泽东同志曾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为“铜墙铁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法官应秉承人民至上的工作宗旨,将司法为民融入工作各环节,切实护民权、解民忧、惠民生。一要涵养为民情怀,提升司法亲和力。将审判行为的程序化与严谨性衍化成一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人性化司法理念,以热情、高效、便民为着力点,通过规范诉讼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二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升司法惠民性。要审理好养老、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以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痛点、难点、怨点,要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要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三要强化价值引领,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审理执行过程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贯彻落实民法典对生命安全、人格尊严、财产安全、交易秩序等权利的平等保护,在司法裁判中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正能量,引导公众形成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行动自觉。
坚持公平正义是司法之本。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官理应像守护生命一般捍卫公平正义,做到打击犯罪不枉不纵,化解纠纷不偏不倚。一是要坚持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统一。以看得见的程序正义来实现实质正义,既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结果显公正、权利有保障,又要努力提高效率,加快案件办理进度,防止案件长期积压、久拖不决。二是要以清正廉洁促进公平正义。要从党史学习中传承优良作风,强化廉洁自律。廉洁不仅是司法公正的助推器,也是司法人员的护身符。法官办案时常被置于“聚光灯”和“放大镜”之下,要自觉正身、正心、慎权,紧绷思想防线、不踩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廉洁自律坚守公平正义。三是要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司法裁判要对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救不救等社会关切问题予以理性回应,善用法律为见义勇为、弘扬正气者撑腰,树立公众行为导向和价值指引,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认同感。坚决杜绝“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谁横谁有理”的和稀泥裁判,让司法裁判明辨是非,有力度、有遵循、有保障。
100年前,一只小小的红船驶入暴雨狂风,100年后,一艘巍巍的巨轮破浪而出——百年烽烟早已散尽,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所说,一百年前,中华民族呈现在世界面前的是一派衰败凋零的景象。今天,中华民族向世界展现的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正以不可阻挡的步伐迈向伟大复兴。作为一名法院人,我们应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守住初心,担起使命,在伟大的实践中铸魂奋进!(作者系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