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司法“花圃”的“花匠”
——记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佳
2021-09-06 09:06: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詹梦洲 周凌云
 

  “每种花都有不同的习性,只要掌握了它们的习惯特性,精心呵护、耐心对待,就能开出漂亮的花朵。办案和种花是一个道理,只要我们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脾性,找准症结对症下药,设身处地地为他们考虑,事情基本都能完美地解决。”

  工作之余,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佳最大的爱好就是种花,她拥有属于自己的小花园,里面种着她最喜欢的绣球花、玫瑰、小雏菊……

  王佳在法院工作27年,辗转民事审判庭、交通巡回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共办理了2000余件民商事案件,至今保持“零瑕疵”“零信访投诉”纪录;先后荣获“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十大杰出女性”“全市最美法院人”“全省优秀法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各级荣誉称号30余项。

  真诚以待

  浇灌温暖之花

  1994年12月,怀揣着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梦想,王佳从供销系统考入开化县法院。因为所学专业与法律相差甚远,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从事着司法辅助工作。但是,她丝毫没有放松自己,抓紧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并考取了相应文凭,这让她离她的法官梦更近了一步。

  2010年2月,刚上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王佳,承办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的再审。原告刘大姐的丈夫是在工地上做事,在一次拆房作业中不幸被砸身亡。刘大姐情绪十分激动,因为不服原审判决,背着铺盖,带着家中的老人到处上访,她丈夫的遗体也一直放在殡仪馆没有火化。

  王佳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对案件进行深入了解后,便在调解室接待了刘大姐。王佳详细了解了刘大姐的诉求,回答了她的疑问,并积极帮助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对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热情帮助。

  王佳发现本案存在一个争议焦点,就是遗漏了本案另一被告——承包该工程的四川籍包工头王某。于是,她立即依法追加王某为被告。

  “由于事发已久,王某早已不知去向,如果只是简单地按照常规进行公告送达,不仅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审理期限也将拖长。”王佳回忆道,因此,她马上运用各种关系开展寻找,一个个地联系其他四川农民工,探寻王某去向。终于,从一名农民工口中得知王某可能在浙江嘉兴务工。王佳和书记员便马上驱车前往,在暂住地并未找到王某,从周边邻居处得知王某可能去外村喝喜酒了。最后,终于在婚宴现场找到了王某,成功地向其送达了诉讼材料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案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了公正裁判。

  “看着你们奔波,我感受到了你们的真心,法院给了我公正的判决。我的丈夫终于能‘入土为安’了。”在王佳的陪同下,刘大姐办理了丈夫的火化手续。

  “依法裁判并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法律之外还包含着复杂的情感。只要我们多一些感同身受、多一点换位思考,群众的麻烦就会少一些,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多一点!”这么多年的办案经历,让王佳感触颇多。

  2016年,王佳主审了一起赡养纠纷。85岁的吴奶奶在地里摘菜时不慎滑倒造成腿骨骨折,手术后只能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吴奶奶有6个子女,按理说应该不缺人照顾,但子女们因为一些家庭矛盾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意主动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老人只能雇请护工照顾,医院一再催促办理出院手续,一纸诉状将子女们都告上了法院。

  “帮帮我,帮帮我,我想回家……”王佳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探访吴奶奶时,老人流着泪,紧紧地抓着她的手请求道。看着吴奶奶伤心的样子,王佳心疼不已。于是,当即决定到医院病房开庭,希望对老人的子女能够有所触动。

  开庭当天,为了出院后母亲由谁照顾的问题,子女们相互推诿,争吵不休。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老人沉默了,躺在病床上默默流泪。

  王佳读懂了老人的悲伤,平时一直温和待人的她,大声地从道德的角度对吴奶奶的子女们进行了训诫,并要求他们当天必须把老人接回家照顾。也许是羞愧于围观群众的指指点点,也许是母亲的悲伤终于唤回了子女心中的亲情,最终吴奶奶的大女儿同意把吴奶奶接回家照顾一周,但又明确表示多一天都不行。

  第二天,王佳再次赶往吴奶奶大女儿家里继续开庭。几个子女依然是各自诉说各自的难处,争论不休。从上午9点多到下午1点,王佳依然耐着性子给他们讲理说法。好不容易达成了初步意向,几个子女又为了照顾老人的顺序问题吵了起来,只能无果而返。

  “庭长啊,这个案件事实清楚,我们当庭判决掉不就结案了吗?”回去的路上,书记员对王佳的执着不解。

  “是啊,判决很容易,可是最后吴奶奶的问题得到解决了吗?这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啊!”王佳解释道。

  第三天下午,王佳联系了村干部,到村里再次做起了调解工作。一直到天黑,把分家时没算清的账目都给厘清了,终于就老人今后的赡养达成了明确的调解协议。告别的时候,看着老人脸上久违的笑容,虽然又累又饿,但王佳却感到无比的幸福与满足。

  “法律不应该只是冰冷的法条,法官应该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盼,用真诚换人心,用真心暖民心。”办案以来,王佳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一颗温暖的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深根稳扎

  滋养基层沃土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司法为民的最前沿。除了办案,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用群众语言,与当地群众打交道,用群众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12月,王佳来到马金人民法庭担任庭长时,老领导叮嘱道。

  办理每一起案件,王佳都时刻提醒自己“群众利益无小事”。2017年7月23日,马金镇发生特大洪灾。许多村民猪圈里的猪都被洪水冲走,程老太家养的一头猪也不例外。待洪水退后,程老太到处寻找均无果。一周后,程老太从邻居处得知,隔壁村余某家捡到一头猪,至今无人认领。于是,程老太急匆匆地到余某家认领。

  “这头猪虽然是我捡来的,但是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头猪就是你丢的那头?”余某详细地问道,“你丢的是公猪还是母猪?有什么标记?”

  “猪是我老公6月份买来的,都是他养的,我也不清楚是公猪还是母猪。”程老太说,“但是,我知道猪耳朵下面有一大块黑色的印记。”

  “你连公猪母猪都不知道,怎么证明这头猪是你的?”程老太拿不出具体的证据,双方僵持不下,但程老太一直认定余某家捡到的猪就是自家的,于是一纸诉讼将余某起诉至马金法庭。

  接到该案后,王佳立即就赶到双方当事人家了解情况,发现本案的关键在于程老太无法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这头猪就是自家的。王佳也侧面通过镇村干部打听,附近没有听说有其他村民丢猪。于是,她决定进行调解。

  “我家不养猪,这头猪来我家后就生病了。这两个月来,光是买药和饲料,就花了1000多元钱。”余某抱怨道。

  最终,余某同意归还猪,程老太也愿意支付余某饲养费1800元。

  在担任马金法庭庭长的五年里,王佳推行以调促调的“三调”工作法,妥善审结了一大批涉及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且社会影响面极大的群体性纠纷,彻底化解了多起信访老案积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7月,在辖区某村土地流转纠纷一案中,由于流转程序不规范,矛盾极为突出。数十位村民反映强烈,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造成土地开发项目无法继续进行,辖区党委政府面临巨大压力。

  为妥善化解矛盾,王佳冒着酷暑多次下乡入村,主动与每位村民进行交流沟通,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取证。同时,她还主动与土地管理部门和镇村干部联系,寻求合力化解矛盾。最终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努力,促使双方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

  为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王佳向村委会发送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包程序的司法建议,并指导双方完善新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效地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和土地的依法有序流转。

  在此期间,马金法庭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市十佳公正执法基层政法单位”“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并于2016年8月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基层人民法庭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标杆”,2018年又被评为“全省首批星级法庭”。

  细心呵护

  点亮希望之光

  在调研过程中,王佳发现留守妇女是很大的一个群体,很多妇女长期遭受家暴、冷暴力等,而她们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可以采取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2015年3月,王佳在马金法庭成立了全省首家“佳姐有约”妇女维权工作室。

  一时间,“佳姐”成了当地群众对王佳的亲切称呼,大家有什么事情都愿意来找“佳姐”。

  “佳姐,帮帮我!帮帮我!”2016年5月,余大姐满身是伤地走进工作室,泣不成声地拉着王佳的手,“我们村的人都让我来找你帮忙!”

  “你先详细和我说下情况,我们会全力帮你的!”王佳安抚着余大姐。

  情绪稍缓后,余大姐拿出了一叠厚厚的病例、受伤的照片和十几份丈夫的保证书,哭着说:“我找过社区,也到派出所报过案,都没有用!这么多保证书,他还是照旧要打我,我真的活不下去了!”

  看着照片里余大姐全身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惨状,王佳内心感到十分震惊。经过询问,原来,余大姐常年遭受丈夫毒打,照片上就是被其用柴火棍打的。每一次丈夫认错的态度都很诚恳,但是一喝完酒或者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后,余大姐就要“遭殃”。余大姐一直想结束这种生活,找了好多部门都没有办法,最后找到了“佳姐”。

  了解了来龙去脉后,王佳一边安抚着余大姐的情绪,一边为其讲解着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王佳第一时间联系了县妇联和援助中心,帮助余大姐固定证据,开展法律援助,引导她依法维权。

  最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余大姐得到了“人身保护令”的庇护,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婚姻,过上了平静安稳的生活。

  “佳姐经常到我们村里来,给我们村的妇女开展普法宣传,帮助我们村的一些姐妹解决生活中的困扰,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她!”提起王佳,马金镇花园村妇女主任邵力珍伸出大拇指。

  王佳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更多的妇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2019年4月,开化县法院成立了以王佳为核心的家事审判团队,引入心理、婚姻咨询师和律师等专业力量,建立“红黄灰”三色调解机制,构建家事纠纷联动解纷网格,聘请全县各部门40余名工作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推动开化县婚姻家庭纠纷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利群超市门口有被人遗弃的孩子!”2020年7月,开化县110指挥中心接二连三接到热心群众的举报电话。经过调查发现小花(化名)是一个不幸的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并非是被遗弃的。

  小花的生母在其刚满周岁时离家外出后一直下落不明,后小花的父亲李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小花由李某抚养。2017年父亲再婚,小花终于有了一个新家,但谁也没有想到安稳的时光居然如此短暂。2020年6月小花的父亲李某因强奸继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继母遂决定与其离婚,年幼的小花再次经历家庭破碎。

  李某被刑拘后,曾委托小花的姑姑临时照料小花,但姑姑自己也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外出打工维持生计,上班时就只能将小花放在超市外玩耍。因小花缺失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多次被路人误认为是被遗弃的小孩而报警送到派出所,甚至有次小花被陌生男子带到附近歌舞厅,被好心人发现才未酿成严重后果。

  小花的不幸遭遇被相关部门知晓后,开化县民政局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在立案受理后的第一时间,王佳带领着审判团队立刻赶赴浙江温州、湖州、杭州等地,向小花的祖母、外祖父母了解情况,确认其是否有监护能力和监护意向,并及时开庭审理了此案。

  这是开化县法院审理的首例指定由民政局为监护人的变更抚养权案件,受到了媒体关注报道,社会反响很好。

  2020年以来,开化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共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纠纷312件,开展普法宣讲78场,巡回审判18次,发布“人身保护令”12份,切实用司法的温度和力度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精心培育

  结出智慧硕果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开化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停诉讼服务后,作为分管院领导,王佳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召集立案庭及法庭工作人员开展线上服务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移动微法院、ODR等平台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在线立案、调解、庭审,真正实现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

  “王法官,这也太方便了吧。手机上也能开庭,我们在外地工作的也不用来回跑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方某顺利地拿回了工程款,对王佳表示感谢。

  原来,方某从被告李某处承接了一个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结算,因尾款支付及工程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于是,方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尚欠工程款。

  方某本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上海,而李某公司在东阳,双方均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为了案件能够及时处理,大家过个安心年,王佳决定通过移动微法院审理该案。双方当事人与王佳同时登录网上庭审系统后,由王佳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视频开庭。

  庭审中,所有的程序均按照现场开庭的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法庭调解等。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在王佳的推动下,2020年开化县法院率先推行无纸化办案办公,无纸立案率、在线签章率等7项主要指标均达到100%。深度运用移动微法院,案件引入率达99.47%,应用率达98.14%,智能送达率达99.43%,智慧法院建设总指数96.93,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王佳牵头在全县推广设立“巡回智慧法庭”,目前已全面对接三级矛调中心,可以有效地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牵头开发并上线“云上E图”创新场景应用,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切实解决执行难……

  这么多年来,王佳一直初心不改,在司法事业的“花圃”默默耕耘,她期待通过自己的浇灌,让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之花开遍地、植于心。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