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的潘阿姨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表达谢意。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对内整顿工作作风、提升审判质效,对外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聚焦群众急需、关注度高的案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淬炼灵魂的思想洗礼
对于梧州市法院干警来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无疑是一场淬炼灵魂的思想洗礼,是对法院队伍的一场革命性锻造和重塑。
“通过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2021年3月11日,在梧州中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滕志华要求。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3月16日,滕志华带领中院党员干警,在位于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凤凰村的中共广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铿锵誓词,强烈震撼着在场的每一位党员。
馆内一幅幅记录峥嵘岁月的图片,一桩桩感人至深的往事,深深地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位干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学习先辈们的革命精神,激励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脚踏实地,无私奉献,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梧州中院审管办主任萧夏深有感触地说。
4月1日,梧州市公安局多功能报告厅座无虚席,梧州中院数十名干警在这里聆听梧州市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感受他们的家国情怀,凝聚干警的战斗力量。
梧州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何来成就是其中的一名英模代表,为了他热爱的司法警察事业,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坚定不移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他的先进事迹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听众。“听了英模的事迹报告,我深受鼓舞。我将以英模为榜样,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把学习热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梧州中院法警李夏说。
45场警示教育活动,21场英模教育活动,400余篇宣传报道,一个多月的“高强度”学习教育,夯实了全市法院干警的忠诚根基,补足了精神之“钙”。
作风转变带来质效提升
“以最细小的改变体现教育整顿成效,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投入到法院工作中去。”这是梧州中院刑一庭庭长周猛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写下的心得体会。
长期未结案件是影响审执质效的重要因素,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顽瘴痼疾。梧州中院刑一庭以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为切入点,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9年12月27日立案的一起运输毒品案,因在审理过程中全国范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梧州中院于2020年2月19日裁定中止审理。同年10月30日恢复审理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声纹证据程序不完备,不可作定案依据,建议法庭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按照以往的经验,遇到这种情况,只需向公诉机关发函建议补强举证,审限即可顺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对我们审判队伍司法能力和审判作风的一次检验,多年的审判经历告诉我,不能再有等靠思想,要化被动为主动,指导证据补充侦查,确保长期未结案件清单销号。”周猛感触颇深。于是,他直面问题,直击要害,补强了包括声纹鉴定在内的9项举证清单,案件审理终结。
黎意斌等12人重大涉黑案,涉及11个罪名,21起违法犯罪事实,16起违法行为,为查明案情,合议庭成员每天要看多个案卷,还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归纳、梳理、分析、甄别、理清思路,双休日工作是常态,节假日也常在加班中度过。“在梳理事实、调查证据过程中,就算是再细小的工作,也要多花时间去做得更好。”案件承办法官蒋纬说。
工作作风的转变带来了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和新跨越,全市法院持续开展了“对标先进、又好又快”活动,不断优化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诉讼服务,全面推广多元“双网”解纷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通过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会,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发布重点质效指标“红黑榜”等举措,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搭起干警群众连心桥
“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聚焦群众关切,真正帮助老百姓解决一批发展难题、生活难题。要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作风,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在3月18日召开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上,滕志华这样要求。
“多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的案子圆满解决。”4月25日,年近七旬的潘阿姨热泪盈眶、紧紧握住梧州中院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潘阿姨因医疗纠纷将梧州市某医院诉至法院。根据诉讼期间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法院对潘阿姨的损害和双方的过错进行了认定,判决医院与潘阿姨各承担50%的损害责任。
判决生效后,医院以潘阿姨拒绝出院并长期占用医院床位,对医院的运营与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没有简单生硬地对潘阿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一边对她耐心劝导,同时多次与医院方磋商,为双方争取更优解决方案。
经过两个星期的努力,医院在综合考虑人道主义精神和病人的实际困难后,终于同意出具追加对潘阿姨的身体损害补偿金额的方案。经过执行团队多次现场调解,站在潘阿姨的角度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耐心释法说理,潘阿姨最终接受了医院的和解方案。至此,这一桩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搭起了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指引,积极践行“书记在现场”工作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和基层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0个。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效率问题、执行问题等等,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