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县法院:善意执行化解纠纷
2021-08-23 15:26: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佳琪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执行,以牛抵债,成功化解一起陈年执行案。
从2016年起,被执行人马某某在某饲料生物公司赊购饲料,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饲料公司钱款。马某某欠饲料款4万余元,饲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经调解,马某某同意一次性支付饲料公司剩余饲料款,双方达成和解。然而马某某未能按时履行调解协议内容,饲料公司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调查了被执行人马某某的个人财产状况,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2021年8月17日,在涉民生案件的专项执行攻坚行动中,该院抽调全院干警参与执行行动,其中社会调查组再次对该执行案件进行走访、调查。在此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马某某家中饲养的牛符合执行条件,该院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该案执行法官深入马某某家,经过耐心地劝说,马某某同意以2头牛还抵剩余饲料款,因2头牛的价钱超出执行标的,饲料公司愿意补足差价,该案通过善意执行圆满结案。
善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被执行人生活、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在执行工作中,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以科学、高效、经济、合理的执行措施和手段,达到保护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效果,又避免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不应当的损害或者冲击,有效平衡被执行人和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实现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马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