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下的是法袍 不变的是初心
——记天津二中院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庆刚
2021-08-22 09:03: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玉萍
 

  7月26日上午9点,调解员李庆刚(右二)在天津二中院调解室对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线上视频调解。袁 博 摄

  “你说你这好不容易退休了,不在家养清闲,去做个忙忙叨叨的调解员,图嘛呢!”自从退休之后担任人民调解员,每次身边亲戚朋友这么问,李庆刚都笑眯眯地说:“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这‘老马’就算跑得不快,但也能认认路!”

  今年63岁的李庆刚,自1996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伊始,便一直奋战在审判一线,长期审理建设工程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案件及传统的各类商事案件。2018年他退休时,恰逢天津二中院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工作,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在全市率先成立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因业务能力强,熟悉本地情况,他成为了一名人民调解员。

  从法官到调解员,对李庆刚来说,不仅仅是职业的改变,更多的是心态的转变。“从裁判的刚到调解的柔,你得更多地考虑细节。”他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20年疫情期间,为了调解一起商标权侵权案件,他主动带着材料到12家商铺所在地现场调解。一开始,由于多数经营者文化水平不够高,缺乏相应法律知识,再加上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并不配合调解工作。他反复多次同原、被告沟通,分别同每位经营者互留联系方式。最终有8家商铺的纠纷调解成功。

  靠着变“你过来办事儿”为“我过去服务”,李庆刚用诚心、耐心释法说理,以真情、温情化解心结,已成功调解案件461件,其中调解二审案件20余件,在天津二中院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成绩名列前茅。

  经手了如此多的案件,李庆刚印象最深的还是2019年那起诉讼标的额3亿多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这也是天津二中院建院以来成功调解的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民事案件。

  这起案件,涉案标的额大,诉讼成本较高,涉及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后,李庆刚被指定为本案调解员。“惊心动魄,步步为营。”他回忆起当时的调解过程说。

  接手案件后,他细心梳理案件脉络,采取了“三步走”的策略。第一步,多方调查、对症下药。他了解到,被告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基本能力,且短时间内就会有一笔资金到账,到位后即可偿还起诉人贷款。“这一情况的发现,给了我很大的信心。”第二步,充分沟通、取得信任。他多次同各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向被起诉人释明了一旦进入诉讼,可能会给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与起诉人积极沟通,落实调解协议细则。第三步,多方会谈、商谈诉求。多次召开调解会议,让各方充分表达诉求,了解具体情况,积极寻找兼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

  在天津二中院,像李庆刚一样的人民调解员还有40多人,他们专业突出、覆盖面广、调解纠纷全面,努力与天津二中院的法官们一起努力,共同将矛盾解于萌芽、止于未发。“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只要组织还需要我,我就会一直干下去!”李庆刚说。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