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关于不予许可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称,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精迅公司”)上报的《安徽省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铜陵精迅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赣环固转函(2021)516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认为铝灰渣具有反应性,运输、贮存过程环境风险大,不同意精迅公司将产生的废铝灰渣300吨转移至江西省米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处置,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不予许可此次转移申请。
这是一起在环境领域非常典型的邻避效应事件。安徽这家公司试图转移的危废品铝灰,是电解铝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其主要成分是氧化铝、金属铝和其他杂质,也包含氟化物、氰化物、碳化铝等有毒物质,如果运输、存储和处置过程中保管不善,废渣中的有毒物质可能会污染空气、自然水体和土壤,将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由于事涉皖赣两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铝灰渣就需得到两省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江西省拒绝了铝灰输入,正是基于对这种潜在污染可能性的“避”。
良好的生态环境人所共盼,但处理危废品带来的环境隐患——一般来说——是人人避之不及的。之所以要加上“一般来说”这个限定词,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项目,并没有被人们弃若敝屣,反倒是许多人眼中的“香饽饽”。一个时期以来,不少东部发达地区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堂而皇之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被“请”到中西部省份建厂投产,一些企业甚至成为了当地的财政支柱。
说到底,环保以及环境修复之所以难,就是因为涉及到利益。那些污染项目的引进地并非不知道项目对环境的危害,但对引进地来说,大到地方财政,小到百姓生计,都与这些项目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经济和产业转型付诸实践必定关系到资金和市场问题,这都是地方决策者需要考量的现实因素。
从转出地来说,这种遏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和魄力当然值得肯定。但从转入地来说,承接项目同样要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均衡,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生态环境指标的权重日益突出,如何妥善处理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则成为每一个基层治理者的现实抉择。
跳出地方利益的视角,从生态保护的总体目标来看,以行政区划来推进节能减排的努力,很难实现保护环境的整体目标。因为环境问题具有超越行政区划和部门藩篱的特殊性,应当成立更具统筹力的统一协调单位,理清问题,厘清权责,凝聚合力,对症下药。就拿铝灰这个问题来说,根本之策还是在于提高危废品处置能力,从源头化解污染物的环境隐患。近年来,不断有研究团队在开发低温碱熔等新技术处理铝灰,如果能够突破规模化量产的瓶颈,则能从根本上解决处置难题。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一篇“大文章”,需要跳出一地一时之得失,树立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全局思维,因为在环保上任何以邻为壑的举动都是幼稚且无效的。在全球应对气候问题、环境问题的现在,以省域为单位来进行“环保”,是传统政绩观及其指标的产物。通力合作进行环境治理和保护,其客观依据就是环境的无边沿性和一体性。邻国间在此问题上都可达成一致,制定《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同一国家邻省之间还有什么不能协力环境保护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