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因绿树成荫而生机勃勃,然而,本是为节日添彩钉上的一排排彩灯,却让城市古树的健康遭受着威胁。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一审宣判了一起涉古树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九龙坡城市管理局因怠于履行古树保护监管职责,未及时对城市古树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被江津区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2020年春节,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商圈张灯结彩,节日过后,四棵参天古树树干上因悬挂彩灯而钉入的铁钉并没有全部拔除,部分拔除铁钉留下的创口也没有及时得到养护,创面渐渐腐蚀干枯,甚至出现空穴创面。
2020年5月,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时发现上述情况。经咨询专家了解到,以损害树体的方式设置夜景灯饰不仅影响古树的正常生长、观赏价值,而且会诱发安全隐患。为了保护古树不继续被伤害,九龙坡区检察院向九龙坡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纠正上述不当行为。
九龙坡城市管理局初次整改后,九龙坡区检察院在2021年2月22日跟进监督发现,四棵古树再次被钉钉子悬挂灯饰,遂向江津区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九龙坡城市管理局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文书后,委托重庆市街绿化管护单位对古树进行养护,并邀请重庆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树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养护后的四棵受伤古树总体健康。同时,为避免对古树的人为损伤,九龙坡城市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古树保护宣传活动,并将古树保护纳入日常工作。
法院审理后认为,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内四棵古树长期存在以损害树体的方式设置夜景灯饰的情形,损害古树健康,破坏古树资源。被告作为相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关,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被告虽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部分整改并书面复函,但因整改不到位,案涉古树并未得到彻底修复。在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被告才履行职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委托管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护。案件审理中,古树健康隐患已消除,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必要。据此,江津区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