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院所共建融合式多元解纷机制
2021-08-12 08:49: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澄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木渎人民法庭与木渎镇司法所联合构建融合式多元解纷机制,并选聘10名街道、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担任巡审助理员、特邀调解员。
此次构建的融合式多元解纷机制共规定了11条内容,包括融合式多元解纷机制的现实意义、工作原则、融合形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等。“‘融合式多元解纷机制’,就是法庭与司法所通过‘内融’与‘外合’的紧密诉调对接协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坚持重心下移,健全基层街道乡镇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吴中区法院副院长辛欣表示。
该机制特别明确了法官工作职责包含与巡审助理员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时指导巡审助理员处理纠纷以及组织巡审助理员业务培训等内容。“巡审助理员具备熟悉属地社情民意等优势,但也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不足等情况,法官和巡审助理员的‘内融外合’可以发挥各自优势,从而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一加一大于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木渎镇集成指挥中心主任柳亚民说。
据了解,2020年,吴中区法院有1895起纠纷以高效、便捷、经济的非诉讼方式化解,跟进开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874件。其中,木渎法庭今年截至目前委派诉前人民调解875件,调解成功271件,调解成功案件中撤诉65件,当场履行44件,司法确认156件。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