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21-08-11 11:08:58
 

  中国法院网讯(廖军 杨伟)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开设赌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人民币,对被告人周某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8年,被告人周某在某赌博网站注册投注账号。2018年底至2020年,被告人周某为获得赌博网站平台代理佣金,担任该赌博网站代理,并将投注账号升级为赌博代理账号。期间,被告人周某招募陈某等人为下级赌博会员,并根据赌博会员充值金额和投注数额的一定比例获取佣金。2020年5月至7月,被告人周某通过该代理账号,接受投注累计580万余元,非法获利2.1万余元。

  2020年9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1年1月,忠县人民检察院向忠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580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理。综合上述量刑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