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弘扬和践行“延安精神”,永远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官的智慧和力量。
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据地,是中国抗日战争的总后方,是毛泽东思想从形成、发展到成熟的圣地。在这里,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党的历史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就是在延安实现的。这里孕育了“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这种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奋斗中用之不尽的强大动力。
弘扬延安精神,筑牢信仰信念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作为法官,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传承人民司法红色基因,通过精品党课的打造、学习,让法官从百年党史中寻找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弘扬延安精神,坚守公平正义的初心。法官的天职是裁判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工作目标。抗战时期,黄克功因犯严重罪行,被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依法处决,展现了党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毛泽东同志在给该案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写道:“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捍卫了纪律,众多党员先锋用行动彰显了纪律,才使我们党始终保持蓬勃生机。作为法官,我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裁判中,让自己所承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弘扬延安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为人民服务”是从延安叫响的。党中央在延安,始终保持着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延安精神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形式上是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调解为主,其灵魂则是人民司法服务人民。作为法官,我们要思群众之所困、想群众之所急,全力办好为民实事,妥善应对案件持续增长态势,提高审执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为民中续写新时代法院人的精神史诗。
弘扬延安精神,练就艰苦奋斗的作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现在我们早已结束了红米饭、南瓜粥的艰苦岁月,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但要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们要比以往更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特别是在新时代的法治道路上,我们要培养扎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勇于拼搏的斗争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官的智慧和力量。
历史总是在承继中创造出新的辉煌。人民法院只有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才能在为人民谋福祉、为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征程中,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