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殿鸿:运用所学多办案,不负党恩没遗憾
2021-07-09 09:34: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磊 周莹莹
 

  今年已经88岁的张殿鸿老法官,在家中和“年轻的自己”合影

图为张殿鸿在从事法官职业期间的部分任命书。(曾用名张殿洪)

  (以上照片均由张殿鸿本人提供)

  【张殿鸿,籍贯山东,1933年9月出生,1949年2月参加工作,195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民庭副庭长、原申诉执行庭庭长,离休时任副处级审判员。1990年被朝阳区法院评为院先进工作者;1992年被朝阳区评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优秀知识分子。】

  88岁的张殿鸿满头白发、精神矍铄。老人坐在一张已经用了60多年的老式书桌旁,追忆着自己在党的培养下,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岁月。

  是党培养了我

  “我是苦孩子出身,家里上无片瓦,下无寸土,都是党培养了我,让我上了大学,我一辈子都跟党走。”张殿鸿感慨地说。

  父亲是码头工人,母亲靠在地主家拣棉花维持生计,由于家里穷,1943年,刚刚10岁的张殿鸿从山东逃难到天津,到天津后才开始上小学,15岁小学毕业后参加工作。194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殿鸿成为了一名通信员,参加了革命工作。随后张殿鸿被分配到大营门派出所当通信员。

  工作中,张殿鸿从身边的老一辈革命者身上感受到积极工作、吃苦在前的忘我精神。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党的理论著作。通过学习他更加坚定跟党走的决心,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希望能尽快成为一名光荣的党员,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因为工作表现突出,1950年8月,张殿鸿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立下全心服务人民群众的初心。

  1954年,张殿鸿在夜校读完了中学课程,赶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招生。经过笔试、面试等多个环节筛选,他成为当年单位推荐的16人中唯一一名考上大学的。“我一个穷孩子,10岁逃难出来的,做梦也没想过自己这辈子能够上名牌大学,都是党给了我这样的机会。”张殿鸿说。

  是组织信任我

  1957年,当时在人大读大三的张殿鸿被“打为右派”,下乡劳动改造两年后返回人大,随1960届学生一起毕业。毕业后的张殿鸿被分配到了大台场煤矿成为了一名矿工,一干就是近20年。

  1979年,国家落实政策。经过复查,组织上为张殿鸿进行了平反。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撤销了开除张殿鸿党籍的决定,恢复了他的党籍、学籍及政治名誉,并落实了工作安置。

  1979年,46岁的张殿鸿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他接手的第一项工作是平反冤假错案。组织上要求把解放以来的所有案件都审查一遍。在当时那个年代,出身和成分很重要,扣上反革命的帽子不光个人前途尽毁,其家庭成员也会因政审不合格从而生活受到影响。张殿鸿决心要担得起这份信任。

  经严谨细致地审查,张殿鸿发现了一些错误的反革命案件,他及时将审查结果报送给审判委员会。这些案件经过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撤销了原判决,宣告了当事人无罪。

  多办案件不负党恩

  平反工作结束后,张殿鸿被分配到民事审判庭工作,他边工作边学习新颁布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

  张殿鸿平均每年结案百余件,经常是庭里的结案冠军,所结案中七成以上都是调解结案。张殿鸿经常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认真倾听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在倾听中寻找问题和突破口,耐心分析利弊、合理调整各方当事人预期,促使双方建立互信、达成互谅、促成互让,最终化解纠纷。

  在工作中,张殿鸿从来不怕苦,发回重审的疑难复杂案件经常交由他来办理。有人悄悄问他:“你是不是傻,这些案子别人躲还来不及,你怎么不懂得拒绝?”张殿鸿说:“案子总要有人办,越是疑难复杂,越能激发我的斗志。我离开政法工作太久了,这20年矿井生活把我憋坏了,党培养我这样一个大学生不容易,虽然我已不再年轻,但我的法律梦还在。我想运用所学知识,尽自己所能多办些案件,不辜负党对我的培养,才能没有遗憾。”

  如今,离休后的张殿鸿依然在社区发挥余热。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大法官”。张殿鸿住的小区属于老旧小区,住在这里的基本都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家中继承、赡养等问题也颇为常见,于是张殿鸿就利用自身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为社区居民进行调解或提出法律意见,供大家参考。他也是用这样的方式,继续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坚守党员的初心使命。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