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法院成功调处两起涉服刑人员民事案件
2021-06-28 10:20: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荣贵 甘兆扬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成功调处两起涉服刑人员民事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彭某与吴某系自由恋爱,2011年7月,双方共同生育一子,2013年6月,吴某因感情不和离开彭某,儿子一直由彭某及其父母抚养,因吴某离家后未支付任何抚养费,彭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吴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另一起案件中,原告刘某与江某于2012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0年5月,江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夫妻感情破裂刘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人离婚,女儿由其抚养。因彭某、江某均为服刑人员,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受理起诉后充分考虑案件特殊性,为切实保障当事各方合法权益,确保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承办法官赶赴彭某和江某服刑监狱,耐心细致进行法律教育和思想疏导,同时悉心开展调处工作,最终促使两起案件达成民事调解:吴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6万元,彭某服刑期间儿子由其父母抚养,彭某出狱后交由彭某抚养;刘某与江某离婚纠纷经过调处,双方自愿离婚,女儿交由刘某抚养,抚养费由刘某一人负担。目前,两份民事调解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悉,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党史学习交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关要求,以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和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针对部分民事案件当事人为服刑人员的情况,审判业务部门秉持以人为本方针,积极与监狱进行沟通协调,及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法治宣讲和教育劝导,做好释法明理和案件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助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转化为工作成果。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