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一场关乎民心民愿的攻坚战,一场关乎公平正义的保卫战。
从执行干警登门临柜查人找物,到织起一张信息化大网让被执行人的各种资产无处遁形,从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到迫于威慑主动履行,从个别地方、部门干预执行,到积极配合协助执行,执行难,这一司法领域最大的顽疾正得到有效化解,成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写照。
直面困难勇于亮剑——艰难探索推动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唐代大诗人李白这一脍炙人口的佳句,以夸张的笔墨描绘出了历史上不可逾越的艰难险阻。
然而,这一传颂千年的诗句曾一度被改编成“执行难,难于攀蜀道”。
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排除非法干预难、清理历史欠账难……这一道道关卡犹如天堑,成为阻碍胜诉权益兑现的绊脚石。
难题由来已久。
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大量纠纷以诉讼案件的形式涌入人民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旧的案子没执行完,新的案子又来了,执行难犹如一个雪球,越滚越大。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执行难”。
“执行难的状况仍在继续发展”“执行难的问题仍非常突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些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出现的表述,凸显了执行难问题存在之久、影响之深、解决难度之大。
四十年来,人民法院一直努力用各种方法寻找破解执行难的“钥匙”。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向党中央汇报了执行难问题。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听取了这份名为《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后,高度重视,同年7月以中发〔1999〕11号转发了这个报告,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行动纲领。
紧扣时代脉络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设置不断调整。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执行员负责执行的“审执分离”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审判员兼管执行的“审执合一”,从改革开放后设立执行庭的“审执分离”到21世纪初成立执行局,形成较为完整的民事执行机构体系……
名称之变背后,是对执行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是人民法院对公平正义的锱铢必较。
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执行百万案件大清查、无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一系列针对解决执行难的重大举措,推动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但受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社会法治意识淡漠、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等因素制约,人民法院始终没能扭转执行难的困局,摘掉执行难的帽子。
这是时代之困。
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基本形成
难解,并不意味着无解。
影响历史的重大思考与行动,往往源于经年累月沉淀的精华。诸多努力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汇聚了势不可挡的能量,积累了坚实厚重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对13亿中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立下军令状,意味着真刀真枪、一抓到底。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国近4万执行“铁军”誓师出征,开始了一场排山倒海的大决战。
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格局——
2016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出台,8个方面,29项措施,对执行工作进行系统部署。
瞄准造成执行难的各种深层次原因,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政法委全部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文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有效祛除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破解财产变现难题。
不得坐飞机、乘高铁、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改委等60家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11类150项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
“百日会战”“假日执行”“雷霆行动”……各地法院纷纷开展攻坚执行难专项活动,啃下一大批“骨头案”。
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将执行权运行关入“制度铁笼”。
全国法院执行干警呕心沥血、竭尽全力,51名同志为此献出宝贵生命,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航向既定,号角吹响。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在一个又一个工作节点的清晰标注下,扎实稳健向前迈进。
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历史的车轮驶入2019年春。
中南海红墙外的白玉兰和迎春花刚刚绽放出含苞的花蕾,星星点点的嫩绿覆盖了古老的京都。
2019年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36.1万件案件得到执结,同比增长105.1%;4.4万亿元执行款实际到位,同比增长71.2%;366万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1.3万人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首席大法官话音刚落,国家最高议事殿堂响起长久而热烈的掌声。
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考题并未结束。新起点上再出发,破解执行难如何再上台阶、再启新局,这是时代提出的崭新命题。
“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两个月后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9年6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公布。10个方面53项主要任务,擘画了未来五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科学发展蓝图。
攻坚克难,既要有不同以往的力度,更要有不同以往的智慧——
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健全跨部门系统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配合开展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推动建立中国特色执行法律制度。
制定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意见,优化查封、变价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等机制,严格失信惩戒程序条件,精准实施信用惩戒。
深化执行改革,加强智慧执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善意文明执行制度,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2021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出动员令,推动执行工作向更加规范、更高水平、更高境界迈进。
一个新的春天又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