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兵,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大原法庭庭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1次。
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的“泥腿子法官”
近日,在洛宁县陈吴乡禄北村村委会,洛宁县法院大原法庭巡回法庭正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案件。当天下午气温30多度,尽管如此,还是吸引了不少附近的村民前来旁听。
庭长宋晓兵说,该起案件原告由于身体原因,行动不便,被告也是70多岁,俩人还是同村,考虑到这些原因,把法庭“搬”到村委会,一方面让群众少跑路,同时在村子里开庭,也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
悬挂国徽、整理条幅、摆好原、被告的桌子,宋晓兵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开庭。当事双方在审判员宋晓兵的主持下,开始进行当事人陈诉、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流程。巡回法庭现场虽然简易,但整个过程非常严肃,一个程序都不能少,庭审持续1个多小时。
原、被告双方因诉求分歧较大,最终,宋晓兵分别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宋晓兵宣布休庭。调解将于庭后进行。 巡回法庭结束后,宋晓兵和书记员又向在场的群众普及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还发放了一些关于法院便民举措和防电信诈骗宣传册,现场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巡回法庭这种形式特别好,把法庭‘开’在村委会,能够让村民们现场旁听,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同时也有助于村里平安建设,把矛盾直接化解在基层。”禄北村村委会主任范汉杰说。
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宋晓兵和同事们用最朴实的话,最接地气的做法,让群众们懂法、守法、用法。而老乡们的评价也往往都很实在:“宋法官朴实,没架子,经常来村里走访,说话和气,有问必答。人也很有耐心,干得可是不赖。”每当面对乡亲们的赞誉,宋晓兵总是谦虚地笑笑。
“我是农村娃,吃山野菜、玉米糊糊长大,农村就是我的根。”扎根基层法庭十二载,宋晓兵始终以“泥腿子法官”自居,能够实实在在为乡亲们多办点儿实事,是他一直不曾忘却的初心。
“让每一起案件都走进当事人的心中”
“我希望能办好每一起案件,走进每一名当事人的心中。”宋晓兵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去年7月一天,宋晓兵刚结束一起案件的庭审,身上法袍还没脱去,审判庭门口来了一群人。“庭长,俺们要看病钱!“不给钱我们就住法庭里不走了!”
宋晓兵赶忙上前,询问情况。,安抚好几人情绪,才明白原来他们一行8人家在偏远山村,来乡里赶集,搭乘三轮车回家,刚出发便与面包车相撞,8人受伤。但因赔偿问题一直定不下来,来法庭寻求公道。
在宋晓兵询问下,他们递上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卫生院收据,以及凌乱的诉讼材料。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廉大爷已86岁,最小也已经65岁了,他们要求的赔偿数额,最多的2000多元,最小的才几百块。
案子虽不大,但涉及人伤车损、责任分担、保险理赔、赔付标准、垫付抵扣等众多法律问题,对于法律意识不足的他们来说,如何合理合法快速地要回赔偿,是个难题。
宋晓兵尽量用最通俗的话向他们解释,诉讼有严格程序,需要材料、步骤和文书。廉大爷说:“宋庭长,俺们相信法庭,也相信你。但是来一次不容易,这东西俺也听不懂,但是钱今天要是不要回来,俺们就不走了。”
法官不能代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但遇到老百姓的揪心事,必须得想办法、给出路。为了让乡亲们没后顾之忧,宋晓兵迅速赶回洛宁县法院,请来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的律师志愿者,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下午2点多,在宋晓兵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案件顺利立案,给廉大爷一行人吃下了“定心丸”。
诉状送达后,宋晓兵确定巡回审判的思路,要把法庭搬到群众的家门口,让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举措落地生根。巡回审判开在了村委会的广场上,引来了十里八村的上百名群众。当庭宣判后,原被告各方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保险公司承诺限期付款,廉大爷一行人的赔偿款终于拿到了手!
回去的路上,保险公司的律师请求宋晓兵和同事们将他的车从山上开下来,说:“看着下山的路,腿都吓得直哆嗦,心砰砰地跳,太危险了。”然而律师不知道的是,这样崎岖艰险的山路,宋晓兵和同事们走了一遍又一遍。
几天后,廉大爷他们收到了赔偿款,专程到法庭表示感谢,看着感谢信上歪歪扭扭却真切朴实的话语,宋晓兵心中万分感慨,“那一刻,我对‘心中有民,脚下有路’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体会,那份油然而生的使命感使我更加坚定。”他说。
基层法庭的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平凡、琐碎,但是看似简单的工作,却要付出成倍的精力与奉献。“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就应该把准方向、坚定信念,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稳民心、悦民心、暖民心,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做出无愧于时代的贡献!”宋晓兵说。
法官心语:
十二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历,让我感受了人间百味,体会了百姓冷暖。稳民心、悦民心、暖民心,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何为心中有民,脚下有路。“把法庭送到了老百姓的身边!”田间地头、乡村阡陌中,奏响法、情、理和谐的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