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四点”发力 切实解决执行难
2021-05-28 10:49: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静
 

  “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是党中央赋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政治使命和责任,也是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最直接、最现实的关切。面对“执行难”这一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如何紧扣时代命题,答好时代之问,是人民法院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

  要抓住党委领导的“关键点”,发挥综合治理优势。解决执行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此同时,还要找准执行难的“病根”。“病根”在哪里?必须追根溯源、刨根问底。“处方”该怎么开?必须源头整治、综合治理。执行难,难在没有对当事人形成有效的制度引导、约束和惩戒,难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尚不够科学完善。因此,要结合地区实际,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基调,让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更具操作性。

  要抓住统筹一体的“切入点”,突出源头治理效果。“力求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若法院内部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衔接不畅,则更会加剧人案矛盾,造成执行难上加难。唯有立审执破访兼顾,构建相互分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才能用最少的流程、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和揪心事。切实解决执行难,就要在执源治理上下功夫。要注重文书生效后的提醒督促。鼓励审理法官和书记员根据案件审理中掌握的情况,在裁判文书生效后,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等方式,督促对有履行能力的义务人自动履行。要建立执行立案前的集中督促。指定专人对申请执行案件甄别筛选,将司法确认、调解结案或被申请人为国有企业、保险公司、基层自治组织等案件作为执前督促重点,提升督促实效性。

  要抓住改革创新的“发力点”,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要重视制度构建,积极推行“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打击拒执犯罪模式,用足用好执行强制力。要积极参与数字执行改革,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在更高层面、更深层次上破解“执行难”。人民法院要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微博等新媒体以及各级纸媒的全媒体矩阵,全面解读执行措施及理念,发布典型案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让更多的人读懂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敬畏法律、尊崇裁判,实现自动履行。

  要抓住规范执行的“支撑点”,锻造执行铁军队伍。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引导执行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推进。要加强干警党性修养、职业道德的熏陶培养,完善干警思想动态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及时纠正思想偏差,保障执行队伍的廉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就要将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执行信访中反馈的问题为突破口,强化流程节点监管,规范干警执行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执行队伍。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