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任状,孤身赴任人民政权第一个省会城市法院
2021-05-26 10:19:1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高凯
 

  2012年5月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将一位老人的骨灰,按照他的遗愿,带回了他日夜思念的松花江上。

  这里,是他年轻时满怀人生理想的地方,是引导他远赴革命圣地延安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点;这里,也保留着他与妻子相遇相知的最美好回忆,是他们共同选择的长眠之地。

  涛涛松花江,为司法事业奉献终身的邵天任和他深爱的妻子,长相依伴,直到永远。

  邵天任,辽宁凤城人,1914年12月7日出生。1932年初,年仅17岁的邵天任,以满腔爱国之心和赤诚救国之志,毅然加入了东北义勇军,走上了抗日救国的最前线。1938年,他从长春法政大学毕业,成为了当时少有的法律专业人才。1941年,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优厚的生活待遇,在组织安排下,秘密横渡松花江,历经千辛万苦,奔赴延安参加革命,在抗大学习和任教,并于同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人民革命政权第一个省会城市法院院长

  1946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哈尔滨作为全国第一个解放的省会城市,百废待兴,尤其是司法秩序急须恢复。

  时年32岁的邵天任临危受命,手持中国共产党东北行政委员会的“东法字第二号令”聘任状,孤身一人来到了伪满哈尔滨地方法院和监狱,宣布正式接管。

  人民革命政权下第一个省会城市法院,哈尔滨市政府地方法院就此诞生。

  邵天任当时手持的这张聘任状,在他97岁高龄时捐赠给了中国法院博物馆,成为该馆的珍贵文物。

图为邵天任聘任状。图片来源:中国法院博物馆

  据邵天任生前回忆,哈尔滨解放区建立后,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打击汉奸、特务、土匪等反动势力,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他刚接管哈尔滨敌伪法院时,工作环境非常复杂,条件非常艰苦。

  为了开展工作,他在旧有人员中留用了审判员、书记员、行政工作人员57人。他一方面要做这些留用人员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又要迅速开展审判工作,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树立起解放区人民法院的权威形象,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邵天任担任哈尔滨市地方法院院长期间,给他留下最深印象是审理大汉奸伪满华北行营主任姜鹏飞、黄枪会会首李明信反革命暴乱一案。这两人一个为日本人和国民党卖命,另一个梦想当皇帝。哈尔滨刚刚解放后,他们认为共产党政权立足未稳,趁机联合发动武装暴乱,结果被迅速平息。

  邵天任亲任这起案件的审判长,夜以继日地开展工作,组织法院工作人员迅速审结。案件审完后已是深夜,他兴致盎然地赋诗一首:“听讼不宜怒气昂,临庭此日气难降……群凶伏法人称快,载笔归来月满廊。”

  此案审结后不久,邵天任又根据组织的安排奔赴新的工作岗位,历任东北人民法院秘书处处长,外交部苏联东欧司专员,条法司副司长、司长。1982年,国务院任命邵天任为外交部法律顾问。此后他又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委员,第六、第七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顾问,国际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等。

  虽然岗位不断变化,但邵天任一直没有中断与司法工作的联系。对此,邵天任曾说,能以自己的一点专业知识,为新中国的司法和外交工作做一些贡献,十分荣幸,相信我国司法工作会越来越好。

  香港基本法的“护法”

  1997年、1999年,香港、澳门先后顺利回归,举世瞩目。邵天任参加了中英、中葡谈判和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和后来筹备委员会的工作。

  在这些工作中,邵天任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切实贯彻落实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以自己丰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做出了重大贡献。

  自1982年开始的中英谈判,涉及了许多重大的法律问题,邵天任提出了重要的意见。

  例如,在谈判开始时,他从法律和政治上考虑,认为在处理香港问题上使用“收回主权”的提法具有承认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和英国对香港拥有主权的含义,因此建议我方在官方文件和宣传中一律使用“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提法,以更好地体现我国反对殖民主义,不承认不平等条约的正义立场。

  在中英谈判前一阶段,由于英方坚持“以主权换治权”,拒不同意1997年后把香港交还我国,使谈判陷入僵局。

  1983年的8月、9月间,英方为了向我国施加压力,甚至在香港制造风波,引起港币汇价和股市恒生指数大幅度下跌。邵天任作为谈判代表团成员,用笔名在《国际问题研究》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中国收复香港地区完全符合“国际法”》,从国际实践上充分论证了我方立场,系统批驳了英方主张的“三个旧条约有效”、“以主权换治权”等谬论。这篇文章被《人民日报》等各大报纸同时转载,有力打击了英方气焰。

  1993年7月,预委会成立,邵天任被任命为预委会委员。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各项准备工作,都要加紧进行,其中,法律小组的工作任务最为繁重。邵天任担任法律小组组长,对香港原有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凡是与基本法抵触的,均不采用;凡与基本法不抵触的,都予采用。

  由于香港法律数量浩繁,牵涉面广,敏感性强,必须慎重处理。小组的所有方案、建议、报告,都由邵天任逐一审阅修改,有些则是他亲自执笔写成。

  在他的主持下,大家团结一致,克服许多困难,终于按期完成全部审查任务。

  从开始参加中英谈判,到基本法起草完成,再到与各种对基本法的质疑进行不懈斗争,维护基本法的权威与尊严,邵天任始终坚定而执着,因此被香港媒体誉为基本法的“四大护法”之一。

  2012年4月29日,邵天任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本文资料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