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石江人民法庭庭长 雷吉尔
“雷法官,谢谢你!现在女儿和我关系很好,快期末了,她读书可攒劲哩……”晚饭时分,我接到一位当事人打来的电话,交谈之中,这位父亲止不住地和我分享他的喜悦。
前段时间,我审理了一桩离婚案件。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在小孩抚养权问题上各不相让。女方无法接受从小养大的女儿不在身边;而男方也很坚决,表示小孩是他全部的希望,而且小孩从小跟着他生活,判给他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双方对小孩的抚养权据理力争,调解陷入僵局。女儿已满10岁,更愿意随母亲生活。
我问这对夫妻:“你们都坚持把女儿带在身边抚养,那抚养权对你们而言意味着什么呢?”这回,双方口径十分一致,抚养小孩意味着更容易取得小孩的信任,更容易与小孩培养深厚的感情,使自己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我又问:“养她长大就一定能取得她的信任吗,和她朝夕相处就一定能和她关系融洽、感情深厚吗?”两人沉默。我接着说:“对任何一种关系来说,信任都是相互的。不要以为她还小,就忽视她自主选择的权利。要取得小孩的信任,就要尊重她个人的意愿。要融洽与小孩的感情,就要以恰当的方式与小孩沟通。”看到男女双方依然默不作声,我乘胜追击:“难道拿不到抚养权,你们就不是她的爸妈了吗?就不打算抚养她了吗?”两个人摇了摇头,一致表示:“不管谁养,她都是我们的女儿。”听到这,我舒了一口气。
在很多抚养纠纷中,造成矛盾的原因并非矛盾本身,而是其背后承载的爱与希望。抚养权意味着拿到一张完整参与孩子长大成人全过程的“门票”,这张票不是“参观票”,而是沉浸式“体验票”,体验父母和子女之间双向的关心、爱护和陪伴。父母双方的出发点都是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当我们看到这点就会发现,解决小孩抚养权争议的办法有很多。
这桩离婚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双方一致同意,小孩随女方生活。男方在电话中说,即使不在身边,女儿也经常给他打视频电话聊天。看到女儿跟着前妻生活得好,他也挺放心,闲下来也能抽空去看看女儿。
十多年的基层审判工作经历让我深知换位思考对一名法官的重要性。了解冲突背后的当事人双方的共同需求,从矛盾中谋共识,从纠纷中求一致,把看似不可解的僵局打碎重分,让当事人从非此即彼的争吵中解脱出来,正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本报记者曾妍,本报通讯员雷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