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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特别法庭:打击封建势力 保卫农民运动
2021-05-19 10:40: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盖峰
湖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
广发墟临时法庭旧址
广发墟临时法庭内景
1924年1月,国共合作的实现,不仅促进了工人运动的高涨,也推动了农民运动的开展。海陆丰农民运动带起了全国农民运动的旋风。1926年7月,北伐战争胜利进军,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农民运动的蓬勃发展,中央农委决定以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省农民运动为重点,同时在陕、川、桂、闽、皖、苏、浙等七省全面推动农民运动。
湖南因此掀起了一场迅猛异常的革命大风暴。为实现“一切权力归农会”,地主阶级的当权派——土豪劣绅成为重点打击的对象。
中共湖南省党组织决定,派谢觉哉以国民党省党部代表的身份,参加法律起草小组,拟制《湖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组织条例》。两部条例经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由湖南省政府公布实施,于1927年1月29日在长沙《大公报》上公开发布。
郴州,这座红色的城市,就生动反映了当时人们成立特别法庭,打击封建势力,保卫农民运动的司法实践。
“湘南起义”“第一军规”“半条被子”……每一段历史都在讲述郴州蕴含的红色基因。在革命沃土的培育下,湘南地区的红色司法之花也开始萌芽。
在宜章县,湘南第一个红色政权——宜章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下设裁判委员会。通过宜章县苏维埃政府裁判委员会主任余经邦的孙子介绍,我们知晓了这位苏维埃政府的红色法官的审判经历。
在永兴县湘阴渡街道松柏村“插标分田”旧址,我们看到了在苏维埃政府领导下,湘南地区土地革命的盛况,也对土地分配办法的形成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在嘉禾县广发镇红六军团临时法庭,我们仿佛亲历了在工农革命军领导下,人民群众审判土豪劣绅的盛况……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