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两级法院联合司法救助 为申请人纾难解困
2021-05-17 19:24:21
中国法院网讯 “谢谢领导,谢谢法院,帮了我们家大忙了!”被救助人欧阳某江的妻子在接过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盼标,立案信访局局长黄永文,苏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卫民送来的5万元救助金后激动地说。
近日,郴州中院联合郴州市苏仙区法院为一起“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欧阳某江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欧阳某江与王某光身体权纠纷一案,苏仙区法院判决王某光赔偿欧阳某江医疗费等共计8.5万余元。执行阶段,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欧阳某江因此案造成八级伤残,后突发重疾无力支付医疗费。
郴州中院在了解欧阳某江的情况后,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主动向欧阳某江及家人释明司法救助政策,联合苏仙区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为欧阳某江的妻子送去司法救助金。
随后,欧阳某江的妻子将一面“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郴州中院,以表达对郴州中院的感谢之情。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据统计,2020年10月以来,郴州中院已经向9名救助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43万元。
郴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形成司法救助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效能,切实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