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要强化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
2021-05-11 10:05: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访谈对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刘亚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俞灌南

  法周刊:你们如何看待“一院一品牌”创建及评审工作?

  刘亚军: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也有明确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这个大背景下,苏州法院举办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一院一品牌”创建及评审正合时宜。

  10个品牌创新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可以说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都落足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这个点上,我认为下一步在加强“社会一条龙”综合体系建设上还要多做工作。

  俞灌南:这次评审会听了10个品牌的创建情况,感受到每个法院都对“一院一品牌”创建高度重视,倾注了心血。每个法院也体现出各自特色,品牌创建都契合了现代化社会治理这样一个切入点。可以说,通过品牌创建,推进了苏州地区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法周刊:如何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

  刘亚军:少年家事审判中,要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既要注重身份、财产权益的保护,又要注重人格尊严、安全发展和情感诉求等利益保护。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正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社交和娱乐的重要工具,与此相关的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支付风险管控、网络欺凌防范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加强研究和应对,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法周刊:当前少年家事审判改革有哪些新特点?

  俞灌南:最高人民法院从2016年开始推进全国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改革推动家事审判有别于普通审判,给家事审判赋予了新的内涵,体现出司法的特别程序性关爱。少年家事审判设计的一些特别保护措施,推动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社区等力量都成为家事审判改革的参与者,这些社会力量为改革注入新的活力,形成了一些新机制。

  特别要提到工业园区法院家和亲情调解中心,把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家事心理辅导员三元工作机制贯穿于整个家事审判改革全过程。再比如相城区人民法院的网格员制度和太仓市人民法院的护家调查中心,通过社会力量、网格力量,把家事审判的能效延伸到基层网格,延伸到最小的社会单元,成为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强有力的基础。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