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丹桂(1890-1933),女,今河南省新县箭厂河乡人(旧属湖北省黄安县)。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底,她当选为红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兼革命法庭庭长,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的女庭长。
“为保障秋收秋耕,坚决扩大二十五军打破敌人的新进攻”,近日,记者来到箭厂河乡方湾村的闵氏祠堂,看到红军用白灰水在墙上书写的这句标语,虽历尽风吹雨打仍清晰可见。
闵是方湾村里的大姓,于咸丰六年修建了这座灰色古建筑。
图为箭厂河乡方湾村闵氏祠堂侧面。陶羽黛 摄
图为箭厂河乡方湾村闵氏祠堂正面。陶羽黛 摄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位女法庭庭长闵丹桂正是方湾村人。现年76岁的闵学东是闵丹桂的侄子,在他记忆里,姑妈性格刚烈,一生要强。
图为闵丹桂侄子闵学东老人。李高凯 摄
“姑妈出生贫寒,原本姓彭,七个月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改嫁给了我大爷(爷爷的哥哥),于是姑妈便改姓闵。”闵学东介绍,待年岁大一些,闵丹桂成为了隔壁村汪家的童养媳。姑父名为汪之合,表面上是农民,其实是共产党的地下党员。据推测,闵丹桂就是在丈夫汪之合的影响下开始接触革命。
彼时,革命思想还不被人所理解,乡亲们持恐惧心理的居多。汪之合很快就牺牲于一场同村内的“谋杀”,而闵丹桂逃出了村,继续从事革命。
1927年11月,闵丹桂参加了黄麻起义。黄安县城失守后,她来到白区组建党的外围组织——工农姊妹会。历任乡妇女会主席、区苏维埃政府执委兼区妇女会主席,中共黄安县委委员。
1928年,七里坪革命法庭首任主席张南一牺牲后,法庭被迫停止活动,红色司法实践一度陷入低谷。
1930年2月,黄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在七里坪革命法庭原址设立了新的黄安县革命法庭。法庭内设秘书股、审讯股、登记股等,街上设有检举箱。这一时期审判的重点是破坏鄂豫皖苏区生产和建设的反革命政治犯和经济犯。
1931年底,红四方面军在七里坪诞生,黄安战役首战告捷。为了纪念这次胜利,黄安县更名为红安县,黄安县革命法庭也更名为红安县革命法庭,闵丹桂当选为革命法庭庭长。
图为七里坪革命法庭历史沿革示意图。陶羽黛 摄
七里坪镇许葛楼村也曾留下闵丹桂的身影。这里山清水秀,清新幽雅。和闵丹桂的家乡方湾村一样,许葛楼村的乡亲也大多姓闵,同样有一座闵氏祠堂,这座祠堂后来成为红二十五军军部和鄂东北道委会的驻地。
图为七里坪镇许葛楼村闵氏祠堂。李高凯 摄
村里的老人回忆,闵丹桂任革命法庭庭长时就住在许葛楼村离闵氏祠堂100余米的“大槐树和小水塘边上”。
图为闵丹桂在许葛楼村住处现状。李高凯 摄
“这个时期的法庭不仅处置与不法分子有关的刑事案件,还处理一般民事案件和调解民事纠纷。”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秦基楚说。
在七里坪革命法庭陈列馆展出的众多照片中,有一张格外受人关注,这是一份由闵丹桂于1932年7月签发的处决反革命罪犯的“黄安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
2002年5月16日,出席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首届年会的专家学者参观陈列馆后,一致认为该布告是现存我党历史上最早的法律文书。
图为七里坪革命法庭陈列馆展出的法庭布告。李高凯摄
当时,正是第四次“反围剿”斗争的严峻时刻,红安县第四区一乡六村游击队长吕正勇叛变投敌,向反动民团送饭、送情报,并把苏维埃政府存放的粮食交给民团。
闵丹桂得到举报后,不顾个人安危,亲自带人到民团盘踞的乡村去调查核实,并将叛徒抓捕归案,就地枪决,同时将其罪行印成布告,四处张贴。这一行动沉重打击了破坏革命的不法之徒,坚定了广大人民继续革命的决心。
“这一时期的革命法庭机构健全、程序规范,人员充足、执法有据,除了涉军案件由专门的军事法庭审理外,其他案件均由革命法庭审理。”秦基楚介绍道,“这是我党首次独立领导革命法庭的有效尝试。”
1932年10月,鄂豫皖苏区第四次反围剿失败后,红四方面军主力开始转移,闵丹桂则留在根据地继续领导群众坚持斗争,在极其险恶的条件下,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1933年秋,闵丹桂在“肃反”扩大化中被错杀。
百年征程风风雨雨,闵氏祠堂巍然伫立。据闵学东介绍,受姑妈的影响,自己还有四位伯父也前后投身并牺牲于红色浪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