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增祥,号樊山,光绪年间的进士,先后任过陕西宜川、长安、渭南等多地的知县,清末官至江宁布政使,署理两江总督,还是著名的诗人,“生平以诗为茶饭,无日不作,无地不作”,诗稿多达三万首。著有《樊山判牍》四卷,含批语和判词四百多则,人们对此书好评如潮。如“当宰秦时,曾汇集批牍一书,以仲由折狱之长,杂以曼倩诙谐之笔。秒解人颐,争相传诵。”即称赞樊山判案像孔子弟子子路一样能明断,有些批语与判牍写得如东方朔说话一般,诙谐幽默。所以,人们都争相传看和诵读他的判词。《樊山判牍》卷四中的“批刘李氏呈词”就是典型代表。
“五十八岁之老妇,情殷再醮(指女子嫁人),呈请立案,以杜后患等语。天地之大,无奇不有。赠尔一诗,以为凭据。‘花甲周犹欠两年,麻裙翻转任伊穿,旁人若道长和短,但打官司莫给钱。’”
说的是,刘李氏已58岁,单身多年,想再嫁人,又怕旁人说闲话,就呈上状子,欲求知县老爷做个主,下个判决,以堵住自己再嫁人后可能说三道四的人的嘴巴。樊增祥收到状子后,对刘李氏以未发生之事申请立案的做法感到很惊奇,以致叹道“天地之大,无奇不有”!
考虑到原告只是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流言蜚语,眼下却什么都没有发生,并无任何人侵犯她的合法权益,不具有任何具体的被告及违法事实,对此告状一事,只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但又不能这样简单驳回起诉了事,于是樊增祥“赠尔一诗,以为凭据”,在不予立案的批语后,写了一首诗,明确表示支持刘李氏再嫁人,如果届时有人说长论短,就径直来县衙告状,本知县绝不收取你的起诉费。
可以说,樊增祥的这首诗,特别接地气,因为是写给接近花甲之年的老妇人看的,文字相当直白,用词浅显易懂,估计虽未立上案,她也会欣然地接受断案结果,对官府与樊增祥也会毫无怨言,更会放心大胆地去嫁人了。在《批李玉魁呈词》中,樊增祥也写了一首四言打油诗:“外甥打舅,拔发一绺。如此横虫,能不提究?”可以想象,樊增祥诸如此类的判牍与批语,接近老百姓的普通生活,反映了底层民众的愿望、诉求、利益,又使用大众所习惯的用语,能不争相传诵吗?
中国是一个诗词大国,“唐诗宋词”乃民族瑰宝,而古代的知县州府的官员,基本上都是仕子出身,对诗词有很深的研究,在判词中赋诗作词,可能就是下意识、情不自禁的事情,这就使得原本严肃的判词,不乏幽默诙谐,又显得文采飞扬,在事理情法的阐述中又含有诗情画意。应该说,这些撰写判词的艺术并未过时,对当下增强司法文书的魅力仍有借鉴作用。
当然,现在再直接塞诗进判决正文,无论是原创还是援引,恐都不大合适,但把判决书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干干净净,增强判决书的释法性、说理性、可读性,让人一看就清楚就明白,尤其是让当事人能一看就服气服判,还需要下大气力才成!
(作者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