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砍伤二人 男子犯故意伤害罪获刑
2021-04-14 14:36:45
 

  中国法院网讯(方芳)一男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冲突,持刀将妻子和岳母娘砍伤后逃离。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12日3时许,田某到岳母何某家中接妻子沈某回重庆老家过年。因沈某不同意,双方在客厅发生争论、推搡。随后,田某拿菜刀砍向何某、沈某。经鉴定,沈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面部条状瘢痕达10cm以上,构成十级伤残,右手手指部分功能障碍,构成九级伤残;何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案发后,田某逃离现场。

  2020年1月17日,田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了沈某、何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两人的谅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田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已赔偿二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某持凶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