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按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全省24家法院集体举行了少年法庭及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同步挂牌仪式。至此,海南法院已实现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
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指出,本次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及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统一挂牌,是海南法院深化少年审判事业改革,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大举措和集中展现。海南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为纵深推进海南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陈凤超要求,海南法院要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放在自贸港建设的大局中,自觉及时更新审判理念,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解决好事关未成年人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源头性问题,努力推动全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海南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2010年,海南法院先行先试,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了具有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专门审判法庭,主动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试点工作。11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主动围绕“积极、优先、亲和、关怀”的司法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依法开展审判活动,总结提炼了具有海南特色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诉求、分案处理、不公开审理、全面调查、简易速裁及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等“六项审判原则”,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轻罪记录封存、特色庭审规程、合适成年人参与、“三个三”工作方法、创新帮教机制等“八大审判特色”工作经验。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海南省委的一致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