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法院:让不穿法袍的“法官”履职尽责
2021-03-17 09:28: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代文官
 

  人民陪审员是依法从人民群众中吸收的参加审判的人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围绕提升参审效果,“三个严格”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严格选任条件。渑池县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任前调查机制,根据人员编制及案件数量、人口数量、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人民陪审员名额,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预选人员的道德品质、学历层次、社会经历、工作实绩等任职条件进行综合审查。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99人,主要来自政府机关、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等基层群众,代表广泛,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群众基础扎实,助力渑池法院发展。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渑池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明确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方式及合议庭组成模式。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范围,正确把握事实审和法律审的界限,努力从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质量转变。同时,要求在开庭前一周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人民陪审员开庭时间、地点、阅卷时间,讨论确定庭审提纲。庭审中,鼓励其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先行发表意见,保障其独立行使表决权。2020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06件670人次,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585件86.5%,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等各个方面。

  三是严格业绩考核。渑池县法院将参加审理案件次数及办案质量做为考核指标予以量化,对被评为优秀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完善培训机制,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会、专题讲座等方式,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职业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确保能够胜任岗位职责。同时,适时召开人民陪审员会议,及时归纳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的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推进陪审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共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10名,激发人民陪审员参审热情,鼓励人民陪审员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该院优秀陪审员费玲慧说:我喜欢这项光荣而神圣的工作,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特征。今后,我将把“认真听仔细想”,贯彻到每一次庭审活动中,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不负人民陪审员的光荣使命。

  该院优秀陪审员张俊红说:作为一名陪审员,我在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期间,当遇到各行各业不同群体发生争执时,我会现场普法宣传,解决处理,化解矛盾。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告诫身边的家人、同事和朋友们“借款要打借条,更有保存好转账凭证等等”。

  人民陪审员是群众直接参与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是法官,法庭上却与法官并肩而坐;他们不穿法袍,审判中却和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力;他们通过积极参与调解、庭审、合议,直接监督司法行为,保证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为践行司法公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