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履职全国人大代表的第9个年头。“履职的时间越长,越感到肩上的责任沉甸甸。”她对《法治日报》记者说出了自己的体会。
从湖北到天津,从司法廉洁到外商投资法制定,从民法典颁布实施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李静的关注路径清晰、点位精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李静较为关注“如何围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李静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有自己的理解角度,“新的形势下,天津法院系统就要以新迎新,有所作为”。
去年12月18日,天津高院召开座谈会,与天津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就“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同时,联合会签《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上述文件的签署,是天津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平台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的新尝试。此举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便捷维权选择,及时有效定分止争,推动天津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效率全面提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创新驱动发展’有专门的论述。”李静表示。
今年,天津法院将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知名品牌等的司法保护力度,激发自主创新活力;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依法保障科技创新;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推动多元化解,形成保护整体合力。
一站式多元解纷化民忧
在天津工作几年间,人大代表的视角,让李静在基层调研时一直关注群众司法诉求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如何“整合功能、聚合资源、统合力量”,延伸诉讼服务功能,凝聚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是李静思考的一项重点工作。
2020年,在天津高院直接领导与强力推动下,天津各级法院全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一次办”诉讼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腿,办结诉讼服务事项9.3万件次。
天津法院还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解纷重心下移、前移,建成物业、家事、道交等调解工作室98个,在街镇、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412个,聘请1024名律师及各界人士担任特约调解员,吸纳176家调解组织加入法院线上调解平台;选派法官进驻三级矛调中心,推动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互联互通,诉前调解矛盾纠纷7.2万件,调解成功率67%,司法确认案件4395件。
“‘一站式’多元解纷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积极实践。我们坚持把最好的场所、最优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真正实现一回办好、一次化解。”李静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李静表示,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低的司法服务。
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天津法院积极融入京津冀司法协作“一盘棋”。
立足于天津的功能定位与法院工作实际,2020年,天津法院发布了10个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涉及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海事和执行案件,内容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多类案由,案件裁判效果好、典型意义强,对于妥善处理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件的审理执行及诉讼服务工作具有示范作用。
2015年以来,京津冀三地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签订了系列框架协议,切实增强三地法院协调联动能力;通过构建完善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跨区域诉讼服务机制、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京津冀司法资源共享机制等举措,深入推进三地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的协作力度;通过持续强化金融审判、海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生态环境审判等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一基地三区”建设水平。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对此,李静有着进一步的工作思路,“今后,天津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健全与北京、河北两地法院的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