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视频连线中国法院网2021年全国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围绕“打造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优化设置升级版”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分享交流。
韩德洋介绍,近年来,贵州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服务保障“大生态”战略,切实履行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护航“六稳”“六保”、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职责使命,把环境司法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谋篇布局,全方位提升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贵州法院持续扩大环境司法保护范围,实现生态环境全要素一体化保护。”韩德洋介绍,根据贵州自然地理与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需要,贵州法院将贵州境内赤水河、乌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系统,梵净山、织金洞、天眼宁静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茶叶、白酒、矿产资源等重点产业生态系统全面纳入保护范畴。据了解,2020年8月,经贵州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全省设立了33个规范化标准化的环境保护法庭,打造了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优化设置升级版。
据悉,贵州高院牵头与贵州省检察院等10家单位联合在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修复,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建设司法生态公益林、湿地公园等,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性保护。
“三年前贵州法院率先出台相关规定,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与交叉管辖,将全省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自然资源利用等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交由专门机构审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统一案件裁判尺度。”谈到贵州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韩德洋介绍道,“三年来,贵州法院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22万件,2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22篇裁判文书获全国性奖项。”
谈及下一步工作,韩德洋表示,贵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格局,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督促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