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访谈·代表委员连线
2021-03-08 10:36: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 法蒂玛

  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一直是其中的一个重点工作。近期,我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两部重要基本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续修订,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和救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强有力保障,各级人民法院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必须看到的是,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然时有发生,有些案件触目惊心!所以,我对最高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决定完全支持,对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二次伤害的工作方式十分赞赏,这是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的突出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定州市西关南街小学副校长 柴会恩

  2020年,人民法院在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同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线上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举行网上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推送警惕诈骗案例和网络防诈小技巧、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微电影展播、开办法治课等内容派发“法治大礼包”。人民法院在加强法治宣传,用法律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方面创新方法主动作为,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值得点赞。希望在2021年,延续和拓展法治进校园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陈爱莲

我国少年法庭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中国司法和人权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且在国际上成就了中国少年法庭的经验和范本。我了解到,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统筹、协调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这很有必要。人民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依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希望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针对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的未成年人,与学校、社区联动,及时了解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对于留守、流动、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的保护,除学校提供一般性的心理健康教育、社区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外,人民法院也要提供法治教育,引导这些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更好地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邢界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都应该担起这份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出一个茁壮成长、健康成长、安全成长的环境。近年来,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卓有成效。我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各级法院都有专职人员负责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经常深入到全市中小学对未成年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爱林工作室是少年审判工作的品牌,我曾到过该工作室了解情况,他们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付出了很多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单单是法院的事情。建议不仅要对在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培训,更要对所有公民进行法治宣传。同时我也建议,在中小学校甚至幼儿园要设专职或兼职法治教师。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增强孩子们的防范意识,从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 徐滔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施行。这是今年“六一”儿童节国家送给孩子们最宝贵的礼物。未成年人审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始终是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的工作,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因为保护教育好未成年人,就是守护好我们国家的未来。我注意到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并且在3月初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统筹管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和长期从事法治新闻报道的媒体人,我非常高兴看到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作出的种种努力,当然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未来走进少年法庭的孩子能够越来越少。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郜秀菊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建立了少年审判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审理。我在调研中了解到,河南省各级法院在工作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确立“审判为主线、预防为重点、保护为目标”工作方法,给犯罪未成年人最大程度的挽救,帮助他们悔过自新、重返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注重解决未成年人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好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和贴心关爱,对于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通化供电公司抄表员 初建美

  我曾到法院视察少年法庭建设,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圆桌审判模式适用于未成年人,不仅传递公平正义,更体现了柔性司法,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的庄严,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人民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将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融合,有针对性地展开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有利于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调整了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为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建议将圆桌审判模式推广到驻村法律服务点,从源头上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 崔建梅

  我十分关注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工作。我了解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常态化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了解,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体现在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实践中。希望法院能多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师生中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王俏 冼小堤 云连线人大代表采访所得)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 符宇航

  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一直关注知识产权保护。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充分表明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也为科技工作者大胆开展创新研究提供了有力保障。针对目前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侵权易、维权难现象。我建议,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比如探索由以赔偿为主转变为“赔偿+惩罚”并重;更加充分应用法律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把知产保护体现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修订中;在有条件的科技创新型城市继续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探索简化知产案件诉讼流程;对知产侵权案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电解生产厂创新工作室主任 高丙伟

  人民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激发万众创新方面走在前面,亮点多、措施实、效果好,许多工作做到了人民的心坎上,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庭发布的典型案例,给创新者吃了一个定心丸。人民法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审判方式,将审判与实际相结合,法官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调解工作、类似案例的推送等引导当事人理性取证、依法维权,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案件的审理符合人民心中的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人民的心田,照亮人民前行的道路,为全面开启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希望人民法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科技的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经理 李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作为全国法院的标杆,上海法院解决了很多突出的矛盾,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我的工作和知识产权息息相关,据我了解,近年来,上海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下了大力气,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理了一批大要案,让侵犯知识产权者付出了沉重代价。但整体而言,我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依然相对较低,对于被侵权企业或个人,维权成本较高,维权途径也比较复杂,希望法院能够进一步加大对侵权者的惩罚力度,保护激励创新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刘自明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进一步完善,近些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几年,不少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广州、上海更是直接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我相信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定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既是对产权拥有人的一种尊重,更有利于激发产权人的创新热情。要进一步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首先要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另外,也要对盗用别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更加严厉的打击和惩罚,加大执法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韶关市雅鲁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潘丽梅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设立4家知识产权法院,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我建议,知识产权法院及时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同时,学习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加快我国知产保护制度建设;司法机关应充分发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凝聚司法执法合力;加强对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宣传,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所长、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 吴健

  进入新时代,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到了空前的高度。知识产权的生产要素性质、资产性质受到高度重视。因此,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很快。过去的一年,作为人大代表,我视察了河南和贵州部分法院,注意到各级法院均建立了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庭,覆盖地域范围之广使我印象特别深刻。中外企业在科技前沿的知识产权纠纷增多,比如基因测序技术的知识产权纠纷,说明我国科技创新已经进入并跑、领跑的阶段。作为来自科技领域的人大代表,我衷心感谢人民法院为保护广大科技人员合法权益所做的卓越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周世虹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很大的法律支持。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实现了跨区域管辖,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我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更多的知识产权法院,特别希望在科技创新之城安徽省合肥市早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法治宣传、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从重点领域向全面扩展,构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新联会会长、贵州省律协监事会主席、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朱山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加大重点领域核心技术保护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尤其是对5G技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探索适用“禁诉令”等。我建议,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业水平,在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同时,可适当配备具有理工科专业知识的审判员;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尽量保障案件在审限内审理完毕,同时,进一步加强诉调工作,保持调解与裁决两手抓;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


  (杨梦娇 白龙飞 整理)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