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抓大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湖北法院在行动
2021-03-05 14:26:2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我们湖北三级法院在应用司法职能、守护长江母亲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方面,我们做过很多努力。”全国两会期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在接受中国法院网的视频连线时表示,湖北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充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共抓大保护”指示精神。

  长江是中国人民的母亲河。游劝荣在访谈中表示,长江对于湖北,特别是对于武汉意义重大。湖北三级法院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涉黑势力、与相关司法部门合作,支持监察机关、公益组织和人民群众提出的公益诉讼,采取干预性司法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实效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共抓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服务保证长江大保护的各种制度、各种措施落到实处,为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要积极回应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诉求,出台具有司法解释意义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沿线各级法院统一司法保护尺度,保证十年禁渔行动健康可持续进行。

  不断提升协同治理工作水平,加强与长航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与各级环境资源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动互补,形成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强大合力,推动司法保护工作更具科学性、协调性。

  整合资源,统一人才培训,积极呼吁建立长江流域统一司法保护机构,将一体化、全方位的保护标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构建起“共抓大保护”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取得实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