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元年。学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强院长强调指出,要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我国民法典秉承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在继承过去民事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外较为成熟的商事立法和司法经验,正式以法典形式规定了保理合同制度。在合同编中增设保理合同专章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保理合同的全部内容都是新增部分。作为民法典的适用者,我们应当全面理解并在司法实务中正确适用保理合同的法律规定。令人高兴地看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李阿侠法官因时而作的《保理合同原理与裁判精要》一书,为广大法官研习保理合同法律原理和裁判规则提供了素材。
首先,本书植根于保理商业实践与司法实践的土壤之中。作者供职于天津高院,长期从事有关保理合同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审判实践,具有丰富的理论视野和实务经验。据统计,从2014年至2019年,天津法院共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500余件,涉案标的额30余亿元人民币。在此过程中,天津高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裁判指引规定,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本书作者投身于保理合同裁判规则的制定和大量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之中,掌握了丰富的一手调研材料和案例素材。本书正是作者多年调研成果转化的结果,较为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保理合同纠纷审判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争议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和方案,值得借鉴。
其次,本书对贯彻实施民法典合同编保理合同章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保理合同立法对行业发展和司法审判具有里程碑意义。如何正确理解并适用好保理合同章的法律规范,是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要求。本书紧扣时代脉络,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文义、体系、目的和历史等法律解释方法,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含义进行阐释,并注重对裁判规则的提炼,为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提供了思路。
再次,本书充分关注了保理合同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前沿问题。本书不仅吸收了学理界保理合同法律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还牢牢扎根于审判实践,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在理论方面,本书系统研究了保理合同涉及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方面的问题,前者包括保理合同的性质、效力、履行、违约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以及不当得利等问题;后者则重点对保理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诉讼管辖以及刑民交叉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书的实践性尤为突出,问题都来自审判实践,对策亦能回应审判实践的要求。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本书广泛吸收了天津、北京、江苏、湖北、深圳等地法院最新的审判实务研究成果,有利于不同法院之间互相借鉴、交流。同时,本书坚持以2015年12月和2019年7月两次召开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始终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立场和逻辑思路,从而保证作者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具有可靠的司法政策支撑。
最后,本书采行的案例研究方法对司法审判具有一定的启发性。案例研究是一名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我国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王泽鉴教授说:“法律人的学习依赖于训练而非记忆”“实例是学习法律最好的方法。”为统一裁判尺度,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并大力推广类案检索工作。民法典实施后,保理合同告别了过去无法可依的窘境,裁判规则亟需走向统一。案例研究将会成为法官的“必修课”“日常课”。通读本书可以发现,案例资源十分丰富,既有对典型案例的个案分析,也有对同一争议问题的类案研究,使得本书非常贴近审判实践,更接地气,值得肯定。
当然,保理合同作为一种新类型合同,需要研究的问题还有很多,非一本书所能涵盖。本书的重要价值在于构建了保理合同法律问题的框架体系,为我们进一步思考保理合同的理论和实务问题提供了基础。当然,本书对于有关问题的探讨,如保理人谨慎注意义务的边界、保理专户的法律性质、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的关系等,还需要不断深化。这些问题亟待法律实务者共同研究并加以解决。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