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芦溪为124名职工讨回207万元工资款
2021-02-05 16:32: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谢智琳 陈翩翩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集中为124名职工发放了207万元工资款。拿到工资款的工人们难掩激动之情,向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2019年,萍乡市某烟花制造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负债过多,加上行业政策调整等多个原因,致使公司停产,公司负责人决定拆除生产线并退出行业经营。因该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未付清就停止经营并遣散职工,工人们在劳动仲裁部门引导下,104名职工拿到了确定欠薪的裁决结果,另对欠薪金额有争议的20名职工在仲裁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最终确定了欠薪金额。通过仲裁裁决和诉前调解,确定萍乡市某烟花制造公司共拖欠124名职工207万元工资,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124名职工向芦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芦溪法院查封了萍乡市某烟花制造公司的厂房和土地,并冻结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经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只执行到位股权利息十余万元。
执行法官并未因此而放弃,而是继续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方法和措施,强化执行。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萍乡市某烟花制造公司在当地政府部门有退出行业的奖励补助资金200万元,为此,执行法官立即发出协调执行通知书,要求当地政府协助将该20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转至芦溪法院的执行账户上。该奖励补助资金执行到位后,法院立即为124名职工发放工资款。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