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药”走红,跟风吃药须慎重
2021-01-22 15:54: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符向军
 

  近一年来,所谓的“不老药”成为保健品市场的新宠儿,即使动辄上千元一瓶的售价,也让很多消费者趋之若鹜,甚至出现了潘石屹等名人为其“代言”。日前,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发函称,NMN(“不老药”主要成分)在我国尚未获批,不能作为食品生产和经营,要求各地排查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一边是“不老药”作为保健品市场新晋网红,其“长寿不老”的概念炒作铺天盖地,让许多消费者趋之若鹜,甚至社会名人也卷入其中为其“代言”,更于无形中推波助澜人们跟风抢购“吃药”的势头,市场火爆程度可以想象。一边是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函“刹车”,称目前NMN在我国尚未获批,不能作为食品生产和经营,并要求各地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也就是说,目前国内市场上的NMN “不老药”都是违法产品,经营销售NMN “不老药”都是违法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显然,网红产品“不老药”的营销炒作,消费者跟风购买之下,让市场交易一时游离了市场监管之外。“市场说了算”没错,消费者“用脚投票”也对,但这都理应建立在市场产品、服务本身的安全可靠、质量保障基础上,是产品和服务本身的高品质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而不是利用人们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通过违法的“疗效”宣传,借助号称抗衰逆龄其实毫无科学根据的概念炒作和网红效应,误导消费者在盲目跟风之下冲动消费,为天价“不老药”买单。

  事实上,虽然商家宣称NMN对抗衰老作用很大,但发明此药的大卫·辛克莱博士仅完成了NMN的小鼠实验,未进行以人为对象的临床试验。目前不仅学界对NMN存在很大争议,世界上也仅有日本等很少国家将其视为保健品。在许多国家进行NMN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都被视为违法。美国FDA规定可将NMN作为营养补充剂原料进行备案,但不得宣称对疾病的治疗或预防效果。针对NMN品牌夸大宣传的问题,FDA曾多次向企业发出警告信。

  按照我国规定,NMN要想作为保健品在国内获批上市,必须经过临床试验,且通过科学论证,证明其具有宣称的保健效果。显然,所谓NMN“不老药”的功效完全没有临床数据支撑,只是商家概念炒作之下的无稽之谈。

  营养保健品属于食品,并非药品,可能对调节人体免疫功能具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具长寿功能和治病疗效,我国法律也禁止保健品做疗效宣传,否则就是违法虚假广告。目前NMN在我国尚未获批,不能作为食品生产和经营。也即所谓“不老药”连保健品都算不上,更谈不上“长寿不老”等神奇功效了。众多电商平台上“不老药”泛滥走红、销售火爆,实质是利益驱动下的商业营销炒作、虚假广告宣传和违法经营乱象。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和市场营销都需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而行,经营销售未经市场准入的产品是违法行为,炒作毫无科学根据的“长寿”“不老”概念,属于违法虚假广告营销,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将面临严厉行政处罚和惩罚性民事赔偿,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追求健康、冻龄、长寿是人之常情,但面对来路不明、身份存疑,仅靠概念和噱头炒作走红的各种“不老”神药,消费者还需多些谨慎理性,少些盲目跟风,避免陷入健康养生误区,成为实验用“小白鼠”,稀里糊涂地为“天价”虚假广告产品买单,掏了冤枉钱,却并无相应效果,反而给身体健康埋下不测隐患。

  (作者单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