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律的权威来自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来自司法裁判。一份优秀的司法裁判不仅是对法治的最好诠释,也是法官对自己法律生涯的最大褒奖。
近十年来,上海法院的法官们在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之路上埋头耕耘,一篇篇优秀文书脱颖而出,在全国和市级评选中频频获奖。
是谁写出了这些优秀文书?他们为什么能获奖?这些获奖者心里最看重的是什么?法官这一职业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究竟是怎样炼成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法院网、天平联合推出的专栏“优秀裁判文书炼成记”进入最后一期,让我们再一次用心感受那些法官们与裁判文书之间的故事。
正文:
裁判文书对人民法院意味着什么?
上海法院的裁判文书发展又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优秀裁判文书炼成记”最后一期,作为见证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上海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委、上海高院审监庭法官沈盈姿,分享了优秀裁判文书诞生背后的故事,揭开了上海法院文书发展走过的峥嵘岁月。
(图为张斌。钱成 摄)
(图为沈盈姿。奚晓诗 摄)
裁判文书的三个交代
“优秀裁判文书,层层把关,字字珠玑,句句经典,千锤百炼,炉火纯青,时代楷模。炼就优秀法律文书凝聚法官们的心血和汗水。”
节目一开始,网友@chengcheng的留言就引起了嘉宾们的强烈共鸣。
张斌告诉主持人,2008年,他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上海首例“傍名牌”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在这个案子里,工商部门认定原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处罚,原告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由于是首例,没有前例可循,开庭前,张斌和审判团队的其他成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开庭后又展开了针对性的研究,付出了很多心血。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余年,谈起当时的情形,张斌记得每一个细节。
“对于法官而言,裁判文书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会非常珍惜。”张斌说。
沈盈姿是上海高院审监庭的一名资深法官。一直以来,因为要对案件的审判质效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已生效的裁判依法予以纠正,审监庭的法官们被称为“法官中的法官”。对她而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监督是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道阀门,做好司法公正的“守门员”,是自己的职责,也是自己的初心。
作为“上海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的评委之一,在沈盈姿心中,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需要具备三大功能:
第一,给当事人一个交待。裁判文书中要记录查明的事实,公开审理的程序,宣告裁判的结果,实现定分止争的目的。这是裁判文书最基础、最直接的功能。
第二,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裁判文书记载的法律适用结果,为人们再现了某种生活事实在法律上会得到何种法律后果,向社会传递了一种理念和价值判断,因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某种示范和指引。
第三,给历史一个交待。好的裁判文书能够折射出特定历史时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文明发展水平。在国外,好的判决可以成为判例,为后世法官所引用。我国古代法官们留下的文字精练、简明扼要、充满人文情怀的判词,今天仍被津津乐道。现今法官们撰写的优秀裁判文书,不仅能带来好口碑,还能走进法学教育课堂,成为教案,在法治发展历史上留下痕迹。
“要写出这样一份‘内行看得透,外行看得明’的裁判文书,应当该简则简,该长则长,不要过于拘谨,怕多写多错,蜻蜓点水,泛泛而谈,讲一半留一半,也不能执着于艰深的法理,炫技似的长篇大论,陷入纯粹的学术说教。”沈盈姿说。
优秀文书的背后是优秀法官
已故的上海高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在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里写过这样一段话:“记得有一次我到华东政法大学上裁判文书课时,曾经问过同学们一个问题:要写出一份好的裁判文书,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有人回答,思路清晰,有人回答,逻辑严密,有人回答,文字通顺。我说,这些对于写好一份裁判文书,都非常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你想要的把这份文书写好。认为一件事很重要,才会想要把这件事做好。这就是价值观。”
对于这一点,张斌深有同感。在他心目中,优秀的裁判文书,背后是优秀的法官。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上海法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早在1999年就率先提出了“一个素养、三个能力”培训计划。
“一个素养”就是法官的综合素养,包括政治素养、道德素养等,它是一个全面的素养。“法官能够坐上法庭,能够敲响法槌,首先应该是个大写的‘人’——对社会、对老百姓要有情怀、有关爱之心,这样才会更加公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张斌说。
“在您的心目中,哪一位法官是个大写的‘人’,给您留下过深刻的印象?”主持人有些好奇。
“邹院长就是。”张斌回答,上海高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在任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非常重视信访工作,不仅亲自接待上访的老百姓,还会到处境困难的当事人家里调研,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法官的形象,不仅仅体现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也体现在细致入微的为民解难上。”在张斌看来,法律是流动的艺术,法官正是这一艺术的载体和表现。法官必须要有非常丰富的阅历和经验,要内心非常安静,而且充满对社会的关爱。同时,法官又要具备主持正义的勇气,这样才能让每一个案件得到公正的裁判,让社会正义得到彰显。
至于“三个能力”,则是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是指法官能够在法庭上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法律适用能力指法官能够将法律与事实相结合;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要求法官能够以深入浅出的方式阐述裁判理由,让当事人胜得明白,败得也明白。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法官最好的名片”。节目第三期访谈嘉宾、上海高院知产庭法官王静的这句话令张斌印象深刻。他认为,裁判文书就是法官的产品,展现的是法官的勇气和底气。
从“纠错防错”到“纠错推优并举”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直以来,除了法官本人精益求精外,上海法院也非常重视裁判文书的质量管理。 作为文书发展历程的见证者,节目中,两位嘉宾为听众娓娓道来。
2000年,上海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法院案件质量内部监督制度的意见》,经过3年的打磨完善,又于2004年正式出台《上海法院案件质量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实施细则》,确立了每个季度对一定比例的文书进行检查的制度。
“按照这些规定,如果裁判文书有差错,职能部门会分析差错具体情况,根据差错类型和严重程度追究责任。为了提高文书质量,当时,部分法院还将检查环节提前到了加盖院印之前,保证发到当事人手里的文书更加准确。”张斌说。
这就是上海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第一个阶段,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纠错防错制度。张斌介绍,截至目前,法律文书事后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仍然坚持在做。不过,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加盖院印之前职能部门校对文书的模式出现了变化。现今文书采取电子签章方式,校对工作由审判团队自己负责,因此部分法官开始使用“自动校对系统”来防止文书差错。
近年来,随着裁判文书的发展,除了纠错防错之外,评优也逐渐上海法院提升文书质量的重要举措。
从2010年开始,上海法院每年评选出“四个一百”予以表彰,即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例精品案例、百个示范庭审,百名办案标兵。上海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由此迈入了第二阶段——“纠错与推优并举”。
今年正好是“四个一百”评选活动十周年,此次十期全媒体系列访谈节目也是评优工作效果的延伸。通过对话优秀裁判文书获奖者,分享他们的写作经验,让老百姓和法院干警都能感受优秀裁判文书背后的匠心与匠艺,是司法公正的一次展示。
“正如节目第二期访谈嘉宾、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吴盈喆所说‘最好的文书永远是下一篇’,上海高院计划在2020年底举办‘裁判文书背后的故事———新入额法官职业第一课’线下活动,向年轻法官传授经验,促使他们写出更多优秀的裁判文书。”直播中,张斌向大家透露了这个好消息。
“星光”长存
十期全媒体系列访谈节目不知不觉来到了最后一期,电波另一端陪伴守候的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的本科生潘令琛在敬佩法官之余,向张斌提出了一个问题:“当前,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办理案件数量都比较多,工作压力比较大,法官们如何在完成相应数量裁判的同时,写作出优秀的裁判文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国家的建设,大多数法院都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困境。对于潘令琛的这一疑惑,张斌给出了细致的解答。
一方面,上海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先行调解和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让一部分纠纷在诉前和庭前得以化解,从而减轻诉讼中法官的压力。据统计,目前,上海法院诉调前期解决的案件数量已经占到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0%左右。
另一个方面,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院也设置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法官减轻负担。首先,法院业务庭之间有繁简分流,比如立案庭承担了速裁的任务,从而使一些比较简单的案件能够在立案庭的速裁组内快速解决,其他相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各个审判庭处理。其次,业务庭内部审判团队之间也可以分流,比如医疗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由专门的审判团队审理,进一步加快审理速度,让公正能够比较及时的实现。
不管是裁还是判,不管是调还是撤,不管是诉前还是庭后,为老百姓解决纠纷,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正是裁判文书存在的意义,是法官这一职业的价值。
直播平台上,网友@Freyja留言,“又到一年岁末时。小孩大一岁了、我们自然也老一岁……轮反往复、春冬绵叠,但至始至终,头顶上的星空依旧长存。希望不论怎样改变,守护老百姓心中‘道德天空’的星光,也永世长存。”
这是他的希冀,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