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桦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城乡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了巨大变革。传统的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逐渐被“半熟人社会”“原子化”“弱联系”的农村社区所取代。乡村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的礼治秩序向现代法治秩序转型的过程,各类涉农纠纷骤增,并大量涌入法院。作为面向乡土社会的基层法院,同安区法院将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又如何在乡村治理体系中找准角色定位?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桦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法周刊:“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基层法院,同安区法院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的动因是什么?
李桦: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立足于辖区风土人情和社会特点。同安区是厦门市6个行政区中农村面积最大、农业占比最重、乡村人口最多的区,农村土地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89.5%,农业人口占户籍总人口一半以上,同安区法院历年受理的涉农审执案件数一直居高不下。深入参与乡村治理,既是推进诉源治理的必然选择,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政治担当。长期以来,同安区法院干警扎根乡土、深入农村、贴近农民,为化解涉农纠纷、参与乡村治理、护航乡村振兴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涉农审执经验。
法周刊:同安区法院在参与乡村治理方面都有哪些司法作为?
李桦:同安区法院结合辖区农情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12条司法措施,从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审执工作、机制创新、民风教化、普法宣传等六个方面入手梳理出30项具体工作,制定并下发责任清单。去年,我们积极推动与同安区司法局签订了协同参与乡村治理合作框架协议,在建立乡村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优化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开展农村地区犯罪预防与矫正以及乡村治理课题调研等四个方面深化合作。我们聚焦农村地区常见多发的几类矛盾纠纷,优化特定类型纠纷的化解路径。我们选取几个村作为联村共治示范点,着力培育一批农村法治带头人,打造升级版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我们还在联村共治示范点设立了议理堂,让村民到议理堂说事理,村干部评情理,法院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讲法理,镇街干部讲道理,在泡茶聊天中化解矛盾纠纷。
法周刊:为什么要在村庄内设立议理堂呢?
李桦:议理,顾名思义,就是有纠纷了请大家帮忙评理、裁判、斡旋、止争。化解乡村纠纷要依据乡土义理、遵循乡土逻辑来化解。议理堂通过邀请村贤参与道德评析,满足农村当事人以乡土义理展开纠纷议事的需要,也能够和风细雨地提升农民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议理堂的设立效仿了明清时的“申明亭”“叠绳堂”等乡土解纷议事之所,但我们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司法服务、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一次都不用跑”,可以说是对传统“乡治”的创新传承。
法周刊:议理堂确实是一种创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桦:2019年11月以来,高山议理堂辐射的9个行政村共调解矛盾纠纷40起,多为村民间土地纠纷、邻里排水纠纷、轻微损害赔偿纠纷等,此外涉疫情矛盾纠纷约10起。疫情防控期间,法院还利用议理堂在线解纷平台开展线上抗疫普法及庭审观摩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