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 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
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19年)》(以下简称《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姜晶,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沈红雨,审判员马东旭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答记者问见三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承杰,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姜丽丽受邀列席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当事人自治纠纷解决方式,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报告》包括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发展概况、2019年度全国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综述、国内国际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查思路与裁判标准等三大部分,全面展现了近年来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王淑梅表示,《报告》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并以中英文双语版的方式发布,便于国内国际社会了解人民法院的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仲裁法治的国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法院旧存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49件,新收20528件,审结20513件,结案率92.6%。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受理高级法院报核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04件,审结201件,结案率98.5%。全国法院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持增长趋势,案件呈现低撤裁率和高保全率,充分体现了司法支持仲裁的立场,报核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效果明显,支持国际商事仲裁,加强区际司法协助特点明显,如“比特币案”等新情况新问题较为突出。
“《报告》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法院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两办意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整体部署所采取的各项司法保障措施,以及为此付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果。”王承杰说。
《报告》根据2019年度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办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报核案件,结合全国高级法院选报的典型案例,对审查思路与裁判标准进行了归纳总结,提出了国内、国际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总体原则。
姜晶表示,仲裁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支持与监督。“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仲裁司法审查职能,支持和监督仲裁制度实施,为仲裁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监督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开启了中国仲裁司法审查研究的新起点,对于中国商事仲裁的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法治宣传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姜丽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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